為認真貫徹國務院安委會全體會議和全國安全生産電視電話會議精神,深入落實“安全生産年”各項工作要求,進一步完善林業安全生産長效機制,國家林業局日前印發林業安全生産“三項建設”實施方案,要求各地在深入開展林業安全生産“三項行動”的同時,全面加強林業安全生産三項建設,即法制體制機制建設、保障能力建設和監管隊伍建設。
林業安全生産法制體制機制建設的內容包括:修訂完善相關法規制度;制定亟需法規和規章;完善林業安全生産標準體系和政策措施;健全“一崗雙責”安全生産責任體系,落實安全監管職責;理順綜合監管和行業監管職責關係;加快林業安全生産應急管理和應急救援體系建設;建立健全林業安全生産激勵約束機制;建立健全林業安全生産監督機制;探索建立企業安全生産誠信機制;建立完善生産安全事故信息管理機制;健全完善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機制。
林業安全生産保障能力建設的內容包括:加強林業安全生産應急救援體系建設,提高應急救援裝備水平和救援能力;加快推動林業安全生産科技進步;加大林業安全保障能力建設的投入。
林業安全生産隊伍建設的內容包括:強化政治理論學習,鞏固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成果;以加強業務建設為重點,提高履職能力;加強安全評價考核作用;加強人本關懷,營造良好工作環境。
通知要求各省級林業主管部門和有關單位提高認識,加強領導;統籌協調,相互推動;典型示範,以點帶面;強化督促檢查和考核評價。要結合本地區實際,認真貫徹落實,每月將本地區(單位)開展林業安全生三項建設情況報送國家林業局。(中國綠色時報 記者:蘇曉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