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日前從國家認監委獲悉,國家認監委于近期啟動“國家産品質檢中心領先性評價指標體系”的科研項目研究工作,擬逐步建立和完善適應我國國情的“國家産品質檢中心授權條件”(簡稱“條件”)。此項工作旨在進一步提高國家産品質檢中心授權審批工作的科學性、規範性,促進國家産品質檢中心隊伍整體能力水平的提升。
目前,國家認監委已初步編制“條件”初稿及“條件驗證自評價表”,根據科研項目研究需要,國家認監委擬組織部分國家産品質檢中心對“條件”進行驗證。
據了解,國家認監委擬選擇30家國家産品質檢中心進行“條件”驗證。首先,相關質檢中心要組織進行自我評價,並於7月13日前將填寫完成的“自評價表”上報國家認監委實驗室部。名單外的其他國家産品質檢中心鼓勵參照該“條件”進行自我評價並報認監委參考。國家認監委將對上述30個國家産品質檢中心的驗證自評價結果進行分析,並從中選擇部分單位進行現場驗證,現場驗證由國家認監委組成專家組進行。現場驗證時間預計為7月下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