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0日記者從河南省政府獲悉,《河南省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試行)》已經河南省政府同意並下發各地。按照預案要求,各有關部門應對在職責範圍內發生的特別重大、重大、較大和一般食品安全事故做到快速響應,有效開展應急救援工作及食品安全事故查處、善後處置及整改督查等應急處置工作。
據了解,根據食品安全事故的性質、危害程度和涉及範圍的不同,預案將食品安全事故分為特別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Ⅰ級)、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Ⅱ級)、較大食品安全事故(Ⅲ級)和一般食品安全事故(Ⅳ級)四級。
預案要求,發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單位、食品安全事故監測機構、醫療衛生機構和有關單位發現食品安全事故,應當在事故發生後2小時內以電話、傳真等方式向所在地縣級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報告。縣級政府應當在接到報告後立即向河南省轄市政府或者省政府報告,省轄市政府應當在接到報告後立即向省政府報告。
各級政府應根據其部門和下級政府的報告,或者根據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結果,按照食品安全事故可能發生發展的等級、趨勢和危害程度,及時向公眾發佈預警信息。根據食品安全事故的分級,分為四級預警,由低到高依次用藍色、黃色、橙色、紅色為標誌。(記者楊 淩 實習生 劉 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