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落實公安部黨委“三項建設”戰略部署,努力實現基層公安工作和隊伍建設新發展,公安部決定,自2009年7月至2010年6月,對全國縣級公安機關基層所隊長輪訓一遍。7月27日,公安部印發了《全國縣級公安機關基層所隊長“推進落實三項建設”專題培訓班工作方案》,並要求各地結合本地實際,認真貫徹落實,切實加強領導,認真組織實施,確保及時、高效、高質量完成培訓任務。
此次專題培訓班的培訓對象為全國縣(市、區、旗)公安局(分局)基層所隊長。主要包括派出所所長、看守所所長、拘留所所長、國內安全保衛大隊大隊長、刑事偵查大隊大隊長、交通管理大隊大隊長、治安管理大隊大隊長等,重點是派出所所長。每期培訓班培訓時間為10天。從今年下半年開始至2010年6月底結束。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安廳、局統一組織,集中培訓。
《方案》要求,培訓工作中,各地要緊緊圍繞“三項建設”核心,突出“五個能力”主線,注意針對性、實效性和可操作性;堅持理論聯絡實際,緊貼實戰、突出實用;堅持以人為本、嚴管厚愛,人性化管理;堅持服務基層、節儉辦班,不增加基層負擔。各地要根據推進“三項建設”的現實需要,成立領導小組,制訂工作方案,明確培訓規劃和調訓計劃,統籌安排培訓和業務工作,做到“兩手抓、兩不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