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保監會和公安部近日聯合發出《關於加強協作配合共同打擊保險領域違法犯罪行為的通知》,要求各級保險監管機構和公安機關建立案件線索移送、辦案協作、工作聯絡和情況通報等一系列工作制度機制,進一步加強兩部委在行政與刑事執法方面的合作,共同打擊保險領域違法犯罪行為。
一段時間以來,隨著保險業的快速發展,保險領域的違法犯罪活動有所上升,特別是“假保險機構、假保單、假賠案”等案件時有發生,嚴重侵害了被保險人合法權益,破壞了保險市場秩序,已經成為影響保險業平穩健康發展的突出問題。此次兩部委聯合發文,共同打擊保險領域違法犯罪行為,有利於維護保險市場正常秩序,保護保險當事人,尤其是投保人、被保險人的合法權益。
通知要求建立案件線索移送制度。保險監管機構發現犯罪線索後,應當及時向公安機關移送,公安機關對符合立案條件的要及時立案偵查。相應地,各級公安機關發現涉及保險機構及其從業人員違規、違章、違紀行為的,也應及時移送保險監管機構。
通知要求加強辦案協作。保險監管機構在查處本行業內的違法、違規案件時,遇到阻礙行政執法行為、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應向公安機關移送,公安機關應當及時依法查處。保險監管機構認為確有必要對涉案人員採取限制出境措施的,公安機關應給予必要協助。對於案情重大、複雜的案件, 保險監管機構可聯合公安機關對案件進行會商,必要時可組成聯合工作組,根據各自職責開展工作。公安機關在偵辦犯罪案件或者處理道路交通事故過程中,依法需要保險監管機構協助調查取證的,保險監管機構應給予積極配合和支持。
通知強調,各級保險監管機構和公安機關在查處保險違法違紀案件過程中,要嚴格把握罪與非罪的界限,對涉嫌犯罪的,要堅決依法懲處,不得以罰代刑,降格處理。
通知要求,各級保險監管機構和公安機關要建立工作聯絡制度,召開聯席會議,加強情況通報,探討打擊和預防保險違法犯罪的對策和措施。
近一段時期以來,保監會和各保監局查處的涉及保險業“三假”的案件共42起,其中假保險機構23起、假保單4起、假賠案15起。保監會日前已經啟動開展打擊“三假”(假保險機構、假保單、假賠案)專項行動,希望通過一段時間的集中排查、重點打擊和綜合治理,依法取締非法設立的保險機構,初步遏制住制售假保單、編造假賠案等保險犯罪行為。
保監會希望社會公眾一旦發現“三假”等涉嫌違法犯罪的行為和線索,及時向當地保險監管機構報告,也可以直接報告中國保監會。保監會同時提醒社會公眾,購買保險産品時,應注意銷售網點和銷售人員是否具有合法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