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保障擴大內需項目用地,海南省國土管理部門按國土資源部的統一部署,正著手對批而未用土地進行全面清理,將其納入“雙保行動”(即保增長保耕地紅線)計劃。
據了解,此次清理的批而未用土地是指2006年1月至2009年6月期間經國務院、省政府批准和在土地審批權限下放後由市縣政府批准的新增建設用地中,已經批准農用地轉用、但尚未徵地和已實施徵收、但未實施供應的土地。
海南省國土環境資源廳要求各市縣採取措施對批而未用土地進行處理,抓緊組織開展農用地轉用、土地徵收和供應工作。農用地轉用批准後,滿兩年未實施徵地的,無特殊理由的,批准文件自動失效。已實施徵地但仍未供地的,抓緊安排供地計劃,優先用於保障擴大內需項目用地。對於項目自身原因造成未能供地的,應及時調整給急需用地項目。不能及時辦理供地手續又不願意調劑的項目,要督促用地單位限期辦理供地手續,限期開工建設,否則到期依法取消該項目用地。
海南省國土廳將在各市縣清理結果的基礎上,按照有關要求制定分類處理意見,組織各市縣具體實施。(侯小健 吳雨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