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8月18日從海南省民政廳獲悉,海南省從今年7月1日起提高城鄉低保標準和補助水平以來,各市縣已基本完成提標任務。提標後,城市與農村低保標準有大幅度提高,超過全國平均水平。
此次提標後,全省城市低保標準達到人均245元/月,高於省民政廳、省財政廳之前提出的城市低保標準應不低於人均220元/月的要求,較提標前人均188元/月增加57元,增長30%;農村低保標準達到人均163元/月,同樣高於省民政廳、省財政廳之前提出的農村低保標準應不低於人均150元/月的要求,較提標前人均110元/月增加63元,增長57%。
據了解,目前全國城市低保平均標準為人均211元/月,農村低保平均標準為人均95.7元/月。
海口城市低保標準最高,達到320元/月。農村低保標準最高的是海口與三亞,均為200元/月。
目前,全省各地正相應提高城鄉低保補助水平。從2009年7月份起,開始執行新的保障標準和補助水平,使全省城鄉低保補助水平不低於人均170元/月和70元/月。
據悉,此次提標惠及海南省約38萬城鄉低保對象。(記者 魏如松 通訊員 夏志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