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華華在粵港合作聯席會議第十二次會議上通報
省委、省政府出臺《關於推進與港澳更緊密合作的決定》
8月19日,在香港舉行的粵港合作聯席會議第十二次會議上,廣東省長黃華華向港方通報了廣東省委、省政府決定出臺《關於推進與港澳更緊密合作的決定》的相關情況。他表示,《決定》作為指導我省深化粵港澳緊密合作的原則性、指導性、綜合性文件,將更有力地指導和推動粵港澳更緊密合作邁上新的臺階。
黃華華説,《決定》既立足當前合作實際、又著眼長遠發展需要,是貫徹落實《規劃綱要》的重要舉措。“為了更好地推進粵港澳緊密合作,去年以來汪洋書記和我親自牽頭開展了深化粵港澳緊密合作專題調研,廣東省有30多個部門參與,同時委託中央有關部門開展深入研究,並專門徵求了港澳特區政府的意見。”黃華華指出,《決定》提出要堅持“一國兩制”方針,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以解放思想和改革開放為動力,以深入實施CEPA為基礎,推進與港澳更緊密合作,聯手推進産業結構調整和優化升級,推進與港澳基礎設施對接,推進建設大珠三角優質生活圈,推進與港澳社會管理交流合作,率先建立更加開放的經濟體系,努力使粵港澳區域成為亞太地區最具活力和國際競爭力的城市群,為全國進一步改革開放創造新經驗,為保持港澳長期繁榮穩定提供有力支撐,為成功實踐“一國兩制”作出新貢獻。
黃華華強調,《決定》從八個方面提出了深化合作的具體舉措:一是推進與港澳服務業的緊密合作;二是推進在粵的港澳資企業轉型升級;三是加強與港澳自主創新合作;四是推動與港澳重大基礎設施對接;五是建設大珠三角優質生活圈;六是加強與港澳社會管理合作;七是建設亞太地區最具活力和國際競爭力的城市群;八是推進與港澳更緊密合作的保障措施。
黃華華表示,隨著《規劃綱要》和《決定》的深入落實,粵港兩地合作發展的前景必定更加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