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證甲型H1N1流感疫苗審評工作順利進行,避免企業在申報生産過程中由於申報資料不規範、不完整導致延誤時間,2009年8月18日,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藥品審評中心召開甲型H1N1流感疫苗企業溝通會,對規範疫苗申報生産資料格式與內容提出明確要求。10家藥品生産企業研發負責人參加會議。
會上,藥審中心向各企業代表分發了“甲型H1N1流感疫苗申報資料目錄及要求”詳細文稿,並分別對疫苗藥學和臨床方面的申報資料要求進行了詳細講解,同時還就目前研發的進展與企業代表進行了交流,進一步明確了申報資料要求的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