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促進農業穩定發展農民持續增收的若干意見》(中發〔2009〕1號)和《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搞活流通擴大消費的意見》(國辦發[2008]134號) 精神,商務部、財政部日前下發《關於推進下鄉産品流通網絡建設的通知》,在全國開展汽車、摩托車、家電下鄉産品流通網絡建設,開拓農村市場,拉動農村消費。
通知指出,下鄉産品流通網絡包括下鄉汽車摩托車流通和報廢車輛回收網絡、下鄉家電流通網絡。建設內容包括:
(一)銷售網點項目。即面向農民銷售下鄉汽車摩托車、家電的鄉村銷售網點建設改造項目。
(二)配送體系項目。即為下鄉産品銷售網點提供産品統一配送服務的配送中心項目建設和配送車輛,以及報廢車輛回收等運輸工具購置等。
(三)服務體系項目。即下鄉産品銷售網點售後服務體系項目建設,包括售後服務網點建設改造,安裝、維修設備購置和技術人員培訓等。
(四)信息系統項目。即下鄉産品網點銷售、報廢車輛回收信息錄入系統項目建設,包括電腦等硬體設備購置和操作人員培訓等。
通知要求,各地商務、財政部門要充分認識下鄉産品流通網絡建設的重要性,加強組織領導,充分發揮各自職能,認真組織實施;在推進下鄉産品流通網絡建設的過程中,注重統籌規劃,合理佈局,整合、利用現有網絡資源,不斷完善網絡體系,逐步提升網絡水平;加強溝通和協調,積極與地方政府、協會等有關部門溝通,爭取相關支持政策,幫助企業解決在推進過程中遇到的實際問題;加強監督和管理,嚴肅查處推進過程中發現的違規問題,確保項目建設質量。
通知強調,推進下鄉産品流通網絡建設,有利於規範下鄉産品流通渠道,確保下鄉産品質量;有利於提高流通效率,降低下鄉産品流通成本;有利於健全下鄉産品服務體系,提高服務農民的水平。各地商務、財政主管部門應從統籌城鄉發展的高度,把下鄉産品流通網絡建設作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保增長、擴內需、調結構”總體要求的重要舉措,採取有效措施,積極推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