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黑龍江省安全監管局印發《木材及木製品加工企業安全生産標準化考核評級辦法》,具體規定了從業單位安全標準化建設考核評級的方式方法、程序,要求各級安全監管部門嚴格執行,促進企業建立自我約束、持續改進的安全生産長效機制。
《辦法》提出,木材及木製品加工企業安全生産標準化考核評級工作採用資料核對、抽查考核和現場查證的方法進行。對人員抽查考核數量不少於現場或在冊人數的10%,設備設施安全考評按擁有量的比例抽樣,考核得分以1000分為滿分。木材及木製品加工企業安全生産標準化分為二個等級,其中一級考核得分不少於900分,二級考核得分不少於800分,各空項分之和超過200分的,不得評為一級安全生産標準化企業。
《辦法》規定,考評的程序分為五個步驟。一是組織準備,宣傳培訓。企業建立安全生産標準化組織領導和工作機構,制定實施方案,組織宣傳動員,培訓有關人員。二是自檢自查,整改驗收。企業按照有關要求對安全基礎管理、設備設施、作業環境等自檢自查,對查出問題和隱患制定整改計劃,及時整改驗收。三是自評打分,申請復評。企業完成整改基礎上自評打分,形成自評報告,自評分數達到二級或一級標準的可向安全監管部門申請復評。其中一級向省安全監管局申請,二級向市安全監管局申請。四是專家考評,部門核準。經專家復評為一級的,由省安全監管局負責核準,復評為二級的由市級安全監管部門負責核準,報省安全監管局備案。安全監管部門核準後,要下發核準通知,頒發標準化企業牌匾和證書,在有關媒體公佈。
《辦法》強調,各級安全監管部門和復評專家要嚴格按照《木材及木製品加工企業安全標準化考核評級標準》,組織核準和復評,確保工作質量。省安全監管局對獲得安全標準化稱號的企業定期組織抽查,並通報抽查結果。安全生産標準化企業牌匾和證書有效期為3年。有效期內企業發生事故,造成一次死亡3人以上(含3人)或累計死亡5人以上(含5人),以及造成較大社會影響的,由核準部門撤銷安全生産標準化企業稱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