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委、省政府日前出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促進殘疾人事業發展的意見>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對推動海南省殘疾人事業發展作出了重大戰略部署。《意見》著重就大力推進殘疾人社會保障體系和服務體系建設提出了許多具體措施,對海南省49萬殘疾人是重大利好消息。
將貧困殘疾人家庭子女納入扶殘助學項目範圍
《意見》提出,落實義務教育階段“減免”政策,適當提高殘疾學生生活補助標準。將貧困殘疾人家庭子女納入扶殘助學項目範圍。對接受普通高中教育和中等職業學校全日制教育的殘疾學生和貧困殘疾人家庭子女免除學費、住宿費及補助生活費。
《意見》要求,全面推行隨班就讀,或在普通中小學校設立特教班,逐步解決視力、聽力語言、智力等殘疾兒童少年的特殊教育問題。
《意見》提出,掃除殘疾人青壯年文盲,到2015年使海南省15歲以上殘疾人文盲比重由目前的47.7%下降到20%以下。
城鄉醫療救助制度,重點救助貧困殘疾人
醫療康復方面,《意見》要求,將殘疾人納入城鄉基本醫療衛生服務體系,提供安全、有效、方便、價廉的服務。逐步將符合規定的殘疾人醫療康復項目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和農村合作醫療範圍。城鄉醫療救助制度要將貧困殘疾人作為重點救助對象,對城鄉殘疾低保對象和喪失勞動能力的重度殘疾人因病住院發生的費用,由市縣按醫療救助的有關規定給予救助。
《意見》提出,力爭到2015年實現殘疾人人人享有康復服務。重視殘疾兒童康復,開展搶救性治療,逐步實現殘疾兒童義務康復。
城鎮廉租房,保障住房困難的低收入殘疾人
社會保障方面,《意見》要求,適當放寬貧困殘疾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和生活救助待遇條件。
省財政安排資金對重度殘疾人給予生活補助。
《意見》提出,力爭2013年完成農村貧困殘疾人茅草房改造任務。將城鎮住房困難的殘疾人低收入家庭納入廉租房保障對象。城市拆遷安置和經濟適用房政策優先照顧貧困殘疾人家庭。
《意見》明確,個體工商戶雇用殘疾人和社區安排殘疾人靈活就業,由僱主和所在社區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
《意見》提出要逐步加大彩票公益金支持殘疾人事業的力度,有獎募捐機構應將上年度募集留歸地方的資金按照20%的比例用於發展殘疾人事業。
公益性崗位,按15%的比例優先安排殘疾人
就業方面,《意見》要求,各級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及國有企業招錄公務員或工作人員時,在同等條件下按一定比例優先招錄殘疾人。政府投資開發的公益性崗位,要按15%的比例優先安排適合的殘疾人就業。
《意見》提出,殘疾人申請辦理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給予優先辦理,免受個體工商戶登記費;稅務部門給予稅收減免優惠;金融部門給予信貸支持。
《意見》還要求公共文化服務機構、公共體育設施對殘疾人優惠開放。公共圖書館要設置聽力、視力殘疾人閱覽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