汶川地震災後恢復重建跟蹤審計結果(第1號)
——76個重點項目階段性跟蹤審計結果
(二〇〇九年九月十四日公告)
根據《汶川地震災後恢復重建條例》、《汶川地震災後恢復重建總體規劃》和《審計署關於汶川地震災後恢復重建審計工作安排意見》有關規定,審計署自2009年1月開始,統一組織四川、甘肅、陜西3個汶川地震受災省和20個對口支援省市(含深圳市)地方審計機關,以及審計署駐成都、西安、蘭州、重慶4個特派辦,累計派出1233個審計組,共4502名審計人員,按照“統籌安排、分級負責、把握總體、分頭公告”的原則,對四川、甘肅、陜西3個受災省的災後恢復重建情況進行了跟蹤審計。截至2009年5月底,重點對3個受災省的3948個項目進行了跟蹤審計。其中,23個省級審計機關組織跟蹤審計項目3872個,審計資金1352億元,階段性跟蹤審計結果將由各省級審計機關分別向社會公告。審計署組織駐成都等4個特派辦對投資較大的76個重建項目(以下簡稱76個項目,涉及計劃總投資336.94億元)進行重點跟蹤審計。審計工作得到四川、甘肅、陜西3省各級政府及所屬部門、參建單位、災區有關中央企業的支持和配合,進展順利。現將第一批76個項目階段性跟蹤審計結果公告如下:
一、跟蹤審計情況和審計評價
(一)項目跟蹤審計情況。本次公告的76個項目分佈在四川、甘肅和陜西10市(州)28個重災縣(區)。其中,農村居民住房項目10個、學校項目4個、交通項目21個、電力和電網項目20個、水利項目7個、通信項目5個、重點産業項目6個、其他項目3個,共涉及10個行業,計劃總投資336.94億元。截至2009年5月底,已完成投資104.72億元,佔31.08%。其中已完工項目14個,計劃總投資3.08億元,已完成投資2.25億元;在建項目62個,計劃總投資333.86億元,已完成投資102.47億元。
本次審計以資金為主線,從項目入手,及時跟進,及時查處,及時整改。通過跟蹤審計,及時揭示了災後恢復重建項目前期審批、資金使用和工程管理等方面的問題,以點帶面,積極反映重建規劃實施等方面情況,及時防止和糾正一些項目建設中違紀違規問題。審計中,各審計組提前介入,全過程跟蹤,立足服務,著眼預防,幫助規範,堅持邊審計、邊整改、邊提高,督促各參建單位及有關部門及時整改,充分發揮國家審計“免疫系統”功能。76個項目跟蹤審計共提出審計建議36條,有關部門和單位全部採納,目前已整改完成28條,另有8條正在整改中。
(二)審計評價。審計結果表明,四川、甘肅、陜西3個受災省各級政府部門和各項目參建單位認真落實《汶川地震災後恢復重建總體規劃》和專項規劃要求,積極採取措施保障災後恢復重建進度和工程質量。76個項目中,農村住房重建、學校及交通、電力和通信等基礎設施建設進展比較順利。截至2009年5月底,9個農村住房恢復重建項目完工率達70%,寶成鐵路新109隧道改線工程已于2008年11月提前通車,都汶高速公路和汶馬二級公路已恢復通車,映秀灣電站3台機組已恢復發電,二台山變電站也恢復運行。東方汽輪機有限公司新基地37個單項合同中,有27個項目完成50%以上工作量,7個單項工程完成90%以上工作量。
76個項目的重建資金和建設管理水平逐步提高。各級政府主管部門和項目建設單位對災後恢復重建資金和工程質量的“高壓線”意識較強,不斷建立健全各項管理制度,項目資金基本上做到專戶管理、專賬核算,加強了項目建設管理和監督,並對跟蹤審計發現的問題及時整改規範。
76個項目的資金使用和建設管理情況總體是好的,沒有發現重大違法違規問題。但跟蹤審計也發現,部分項目存在一些應引起重視的問題。
二、跟蹤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及整改情況
(一)8個項目規劃編制及落實不夠準確。其中,四川省安縣新縣城堤防工程多計地震受災損失,造成項目規劃與實際情況不符,導致多安排中央財政資金1554萬元;廣元電力局110千伏喬莊站擴建輸變電項目包含地震前已建設,並已支付部分設備款的工程;廣元市元壩區堤防工程高報概算,多申請中央資金104.3萬元;廣元市劍閣縣劍門蜀道風景區恢復重建項目包含地震前已基本完工的劍門關隧道建設工程,導致規劃與實際情況不符;陜西省勉縣將震前已支付徵地款400萬元,並正在實施的諸葛路工程項目納入災後重建規劃;四川省德陽市中江縣省道101線中江段2個道路修復項目和省道106中江到樂至界道路修復項目在規劃實施過程中,重復列入當地投資計劃,多列1.84億元。
審計發現上述問題後及時提出審計建議,目前,安縣政府已將新縣城堤防工程中重復安排的中央資金1544萬元收回財政,其他項目多安排的829.3萬元中央資金正在整改中;中江縣已根據審計意見對投資計劃進行了調整。
(二)5個項目建設資金管理使用不夠嚴格,涉及金額2605.73萬元。其中甘肅省隴南市成縣農村住房重建、康縣整村就地重建2個項目因進展緩慢,農房維修加固資金1601萬元滯留在鄉鎮恢復重建專戶;隴南市武都區城關鎮將農村住房災後重建項目資金850萬元,借給武都區發展改革委,用於2004年、2005年該區扶貧搬遷試點工程;劍門關景區項目指揮部將劍門蜀道風景區恢復重建項目資金150萬元撥付劍門關景區管委會,用於支付以前年度其他項目所欠的設計費;廣元市元壩區水務農機局在泉壩防洪工程項目資金中,列支辦公設備款4.73萬元。
根據審計意見,甘肅省隴南市成縣、康縣滯留在鄉鎮恢復重建專戶的農房維修加固資金1601萬元,已撥付到農戶;隴南市武都區、廣元市元壩區已歸還了被改變用途的資金854.73萬元;其他項目資金使用問題正在整改中。
(三)28個項目環境評價、設計、招標等前期工作不到位。其中,省道210線寶興至夾金山122公里公路、國道108線雅安至菩薩崗段二級公路154公里、中國移動隴南公司生産樓工程等18個項目沒有環境評價審批。四川省阿壩州茂縣500千伏輸變電恢復重建、攀鋼集團四川長城特殊鋼有限公司異地重建等14個項目邊設計審批、邊施工。阿壩二台山220千伏輸變電恢復重建等8個項目未按規定進行招投標。
根據審計意見,上述項目正在逐步補充完善相關建設審批手續;項目主管和審批部門在簡化審批程序、縮短前期工作時間的同時,也在著手規範和加強關鍵環節審批管理。
(四)5個項目工程建設管理不規範。其中,四川省廣元市元壩區堤防工程漿砌石砂漿強度較低、石質較差,工程所使用的部分水泥無檢驗單;陜西省勉縣金牛大道項目設計單位無相應設計資質,12個施工單位有6個無城市市政工程所需資質,且該項目業主單位勉縣城建指揮部超付工程款41萬元;甘肅省隴南市武都區漢王鎮和兩水鎮農村住房重建項目拖欠供應商鋼材、水泥款946萬元;陜西省寶雞市陳倉區陽平鎮概算投資100萬元的水塔加固項目因政府投資未足額到位,建設資金由村民集資和施工單位墊付;四川省安縣高川鄉災後防洪堤新建和加固工程在未得到主管部門審批情況下變更設計,導致工程結算價比中標價增加164萬元。
此外,審計抽查的汶川縣6棟住房維修加固工程,報送的結算價為258.84萬元,經審計核實,實際工程造價僅為90.88萬元,佔送審造價的35.11%。
跟蹤審計過程中,審計人員就上述問題及時向有關地方政府和參建單位提出審計建議,各有關項目建設單位正在認真進行整改。
三、審計建議
(一)發展改革、財政、民政、國土資源、住房城鄉建設等有關部門和四川、甘肅、陜西3省應按照國務院部署和要求,對重建規劃實施情況開展專項調研,儘快啟動規劃中期評估、修訂工作,調整和完善重建規劃,進一步增強規劃的科學性、可行性,並明確規劃的強制性。
(二)四川、甘肅、陜西3省有關部門在優化建設程序的同時,應加強對關鍵環節的審核把關。項目可研、環評、土地等政府審批部門要區分項目類型,優化審批程序;對列入規劃的中小項目,通過集中辦公等方式,並聯審批流程、及時下放審批權限,提高審批效率。同時,強化建設用地審批、可研、環評、勘查設計、地質災害評估等關鍵環節審批控制,完善相關程序。
(三)四川、甘肅、陜西3省各級政府部門應強化災後恢復重建項目投資控制和資金管理。統籌安排好各項資金,控制好投資規模,防止鋪張浪費,充分發揮各項重建資金的使用效益。切實完善項目與資金管理制度,強化項目建設監管機制,保障災後恢復重建資金安全、有效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