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7日,國家電監會召開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第一次會議。國家電監會副主席、電監會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組長史玉波,監察部執法監察室副主任王大同出席會議並講話。
會議傳達學習了中央開展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工作相關文件精神,介紹了《電監會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工作實施方案》和《領導小組職責和工作制度(草案)》,對電監會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工作做出了部署。
史玉波表示,近年來,電監會系統和電力企業在確保電力建設工程質量和安全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工程建設領域情況複雜,有的問題仍然沒有從根本上解決,嚴重危害了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産安全,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要充分認識開展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的重要性和緊迫性,把電力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工作抓好抓實,力爭經過兩年左右的治理,實現中央確定的階段性目標,確保電力工程建設質量和施工安全。
史玉波對紮實做好專項治理各項工作提出三點要求:一要抓住關鍵環節,解決突出問題。要以政府投資和使用國有資金電力建設項目為重點,認真查找這些項目在承裝(修、試)許可證管理、工程造價與定額、國家工程建設強制性條文執行情況、安全生産和應急管理、新建機組並網安全性評價以及治理商業賄賂等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加強監管力度,積極探索增強監管效果的方法,確保治理工作取得實效。二要規範電力建設市場秩序,維護公平競爭。要將專項治理工作和治理商業賄賂相結合,堅決查處電力工程建設領域的商業賄賂案件,紮實推進電力行業誠信體系建設。三要將專項治理工作作為進一步完善規章制度的有利契機,逐步建立起電力工程建設領域健康有序發展的長效機制。
為確保專項治理工作取得實效,《實施方案》明確了各部門的責任和任務。史玉波要求各部門要加強組織領導、搞好協作配合、強化監督檢查。按照實施方案明確的任務分工,對職責範圍內的重點環節進行專項督查,對檢查發現的問題,要及時督促整改。在查清問題、找準癥結基礎上,制定完善整改措施,落實監管責任,健全監督機制,完善法規制度,從體制機制制度上加強對電力工程建設領域的監督制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