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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部發佈通知要求做好秋末冬初包蟲病防控工作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9年09月30日   來源:衛生部網站

衛生部疾病預防控制局關於做好秋末冬初包蟲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內蒙古、四川、西藏、甘肅、寧夏、新疆、青海省(自治區)衛生廳疾控處(地病辦):

    每年的秋末冬初,正值牧區牲畜宰殺的旺季,人員流動頻繁,牲畜宰殺量大。而我國的部分牧區又往往是包蟲病流行區,一旦忽視包蟲病防控工作,極易造成流行擴散。為進一步做好防治工作,防止疫情的發生,特通知如下。

    一、切實落實傳染源控制的各項措施。加強傳染源犬的管理和驅蟲,是防治包蟲病的關鍵技術措施。各流行區應結合本地實際,在入冬前安排1—2周時間,動員牧區群眾,在本轄區內開展犬驅蟲服藥活動。可充分利用牧區現有的鄉村畜牧獸醫員對犬進行管理,並注重發揮宗教人士在犬驅蟲中的重要作用,有條件的地區要對野犬進行捕殺。

    二、嚴格實施牲畜屠宰管理。各地應結合秋末冬初為牲畜宰殺旺季的特點,聯合畜牧、檢疫、工商、教育、宗教等部門,加強對牛、羊等牲畜的屠宰管理,改善定點屠宰條件,完善畜牧獸醫必要的設備和設施,對染病動物的內臟進行無害化處理。同時,對於目前不具備定點屠宰條件的地區,要教育和引導群眾不用未經處理的病變臟器喂犬。

    三、深入開展宣傳教育活動。各地應充分利用牧區入冬前人員活動相對較多的特點,組織開展防治包蟲病健康教育活動。針對各級幹部、宗教人士和中小學生等重點人群,利用電視、廣播等多種宣傳媒介,採取專題講座、開設中小學生健康教育課等形式,傳播防治包蟲病的核心信息,逐步幫助和引導農牧民養成健康的生産和生活習慣。

    四、各級衛生部門應加強對包蟲病防控工作的督導檢查和技術指導,確保防控工作的各項措施落實到位,防止疫情的傳播。

二○○九年九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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