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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25個項目入選人類非物質文化遺産代表作名錄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9年10月13日   來源:文化部網站

    2009年9月28日至10月2日,在阿拉伯聯合酋長國首都阿布扎比召開的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産政府間委員會第四次會議上,我國申報的中國傳統桑蠶絲織技藝、南音、南京雲錦織造技藝、宣紙傳統製作技藝、侗族大歌、粵劇、格薩(斯)爾、龍泉青瓷傳統燒制技藝、熱貢藝術、藏戲、瑪納斯、花兒、西安鼓樂、中國朝鮮族農樂舞、中國書法、中國篆刻、中國剪紙、中國傳統木結構營造技藝、端午節、媽祖信俗、中國雕版印刷技藝、呼麥等22個項目入選“人類非物質文化遺産代表作名錄”,羌年、黎族傳統紡染織繡技藝、中國木拱橋傳統營造技藝等3個項目入選“急需保護的非物質文化遺産名錄”。

    加上此前已入選的崑曲、古琴藝術、新疆維吾爾木卡姆藝術以及與蒙古國聯合申報的蒙古族長調民歌等4項,我國目前共有29個項目列入“人類非物質文化遺産代表作名錄”和“急需保護的非物質文化遺産名錄”,是世界上擁有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名錄項目最多的國家。

    《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産公約》于2003年10月17日在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第32屆大會上獲得通過,這是人類歷史上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事業的重要里程碑。該公約于2006年4月生效,截至2009年9月17日,已有116個國家加入。我國政府高度重視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工作,重視與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的合作,積極參與了《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産公約》的談判及其實施細則制定的全部過程,成為較早加入該公約的國家之一,並將“人類非物質文化遺産代表作名錄”和“急需保護的非物質文化遺産名錄”的申報工作,作為一項重要的履約內容。

    此次我國25個項目的成功入選,是我國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專家及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工作者長期不懈努力的結果。這些項目的申報成功,體現了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和國際社會對我國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工作的高度認可,也是全體中國人的崇高榮譽,不僅有利於擴大中華文化在全世界的影響力,增強中華民族凝聚力和文化認同感,而且對於進一步推動我國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工作,弘揚和傳承中華民族優秀傳統文化,構建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提高中華文化軟實力,增進民族團結和維護國家統一,實現政治、經濟、社會、文化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也具有重要意義。

    近年來,在黨中央、國務院的高度重視下,通過地方各級黨委、政府和各級文化行政部門的共同努力,我國的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工作全面展開,取得了可喜成績:全國第一次非物質文化遺産普查工作順利進行,即將進入總結驗收階段;國家、省、市、縣四級非物質文化遺産名錄體系基本形成,國務院先後公佈了兩批共1028項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産名錄項目;非物質文化遺産傳承機制不斷完善,文化部命名了三批共1488名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産項目代表性傳承人;全國建立了900多個非物質文化遺産專題博物館、民俗博物館和傳習所;文化部先後設立了閩南文化、徽州文化、熱貢文化和羌族文化四個文化生態保護實驗區;非物質文化遺産生産性保護取得了初步成果,為推動經濟社會發展發揮了積極作用;《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法》列入國務院立法計劃,雲南、貴州、廣西、福建、江蘇、浙江、寧夏、新疆相繼出臺了地方性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條例,為依法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産提供了有力保障。

    今後,我們將按照“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傳承發展”的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工作方針,堅持“政府主導、社會參與,明確職責、形成合力;長遠規劃、分步實施,點面結合、講究實效”的保護工作原則,加大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力度,以上述29個項目作為重點示範項目,認真履行申報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名錄項目時所作的承諾,引導和帶動國家級以及各級名錄項目的保護工作。通過開展深入調查,建立較為完善的檔案和數據庫;採取分類指導,進行科學保護;加強對代表性傳承人的保護,建立有效的傳承機制;加大投入力度,提供資金保障;加強基礎設施建設,鼓勵興建展示傳習場所;合理利用非物質文化遺産資源,促進傳承發展;開展科研教育,加強人才培訓;推進立法進程,制定相應保護政策;廣泛開展宣傳展示活動,促進非物質文化遺産的傳播和弘揚等方式,進一步推動全國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工作全面、深入地開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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