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近日發出通知,就進一步做好地震災區特困戶幫扶工作提出一系列措施要求。
當前地震災區特困戶仍面臨不少困難。根據四川省“5·12”地震災後恢復重建委員會第六次全體會議部署,幫扶措施涉及住房重建、生活保障、就業難、脫貧難、上學難等方面。
通知要求,全面落實幫助特困農戶住房重建的各項政策,今年12月1日前,災區農村特困戶住房重建全部開工,明年春節前後基本完工。要切實用好災區困難農戶住房重建貸款擔保基金,認真組織“一對一”幫建活動,抓緊幫助解決災區貧困農戶住房重建問題。各級民政部門要聯動清理核定特困戶戶數,建立救助臺賬,通過發放臨時生活救助金、籌集專項幫扶財政性資金、實行“點對點”幫扶等措施,著力解決其生活保障問題。
通知要求,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要繼續抓好耕地調劑和土地整理復墾工作,大力幫助災區失地家庭優先就業,依託涉地資金促進災區群眾就業,千方百計優先解決災區失地農民“無地可種、無業可就、無錢可用”的問題。
通知強調,災區各級黨委、政府是抓好地震災區特困戶幫扶的責任主體和實施主體,要按照一把手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負責的要求,明確分工,抓好落實。各級黨委、政府督查機構和有關部門要切實加大檢查力度,對特困戶幫扶工作中發現的問題,要督促當地政府和有關部門逐一整改落實。
主要幫扶措施:
●對因資金缺乏等原因導致重建住房不能開工和無法完工的特困戶逐戶建立臺賬,進一步落實農村住房重建政府補助政策、特殊黨費幫扶政策、貧困農戶貸款政策及本地對貧困農戶幫扶的特殊政策,幫助其解決住房重建資金問題。
●對落實政府性補助資金後仍無力籌措農房重建資金的特困農戶,依託災區困難農戶住房重建貸款擔保基金平臺予以特殊幫助。由各地民政部門牽頭,按鎖定對象組織特困戶申請重建貸款,並商請金融機構儘快安排貸款,力爭農房重建貸款在今年12月底前基本發放到位。對今年11月底仍未啟動擔保基金使用的縣(市、區),省財政將收回下撥的擔保基金。
●對重建住房不能開工和無法完工的特困戶開展“一對一”幫扶活動,確定1名幹部具體聯絡,由部門幫助,也可組織社會資源幫扶,一對一地幫助其解決建房中的具體問題。
●對51個重災縣(市、區)中因地震災害導致主要勞動力遇難或致殘且無生活來源的特困戶,在繼續享受低保和“五保”的基礎上,從今年11月到明年3月,按每戶每月300元的標準,連續發放5個月臨時生活救助金,所需資金從救災專項資金中列支。
●四川省財政和災區市(州)、縣(市、區)財政要籌集專項幫扶的財政性資金,穩定增加幫扶資金,建立保障災區特困戶基本生活的長效機制。
●市(州)、縣(市、區)直機關和科級以上幹部要廣泛開展災區幫村聯戶。對極重災縣(市)特困戶的幫扶,主要動員省直機關處級以上幹部和市 (州)直機關科級以上幹部參與,力所能及地幫助災區特困戶解決基本生活問題。
●對失地農民家庭中的剩餘勞動力,災區勞動就業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要積極優先協調提供就業機會,優先安排提供就業技能培訓,優先安排公益性崗位就業。
●充分利用好已劃撥到位的災毀耕地復墾整理資金,既妥善解決因災失地農民的土地耕種和糧食來源問題,又儘量讓失地農民在參與土地復耕整理、地質災害治理中獲得收入。要引導調出土地的群眾使用好耕地調劑補助資金,選準産業項目,努力增加收入。
●加緊制定災區扶貧開發和就業促進工作方案,研究特殊政策措施,組織引導災區特困群眾通過發展産業項目、就業創業解決建房負債和生活來源問題。
●對個別地方貧困戶子女上學仍然存在的寄宿、生活費等問題,各地教育部門負責核實並制定幫助方案,由各市(州)、縣(市、區)政府具體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