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0月19日,工業和信息化部發佈了加強三聚氰胺生産經營管理的若干意見。文件全文如下:
工業和信息化部關於加強三聚氰胺生産經營管理的若干意見
工信部原〔2009〕516號
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工業主管部門,有關行業協會:
為深刻吸取三聚氰胺污染嬰幼兒奶粉事件教訓,從源頭上嚴防三聚氰胺污染食品和飼料的類似事件再度發生,引導三聚氰胺行業健康發展,現就加強三聚氰胺生産經營管理提出如下意見:
一、充分認識加強管理的重要性
三聚氰胺是一種基本有機化工産品,廣泛用於木材、塑料、塗料、造紙、紡織、皮革、電氣等行業生産。我國是三聚氰胺生産大國,産能、産量位居世界前列。多年來,三聚氰胺行業管理相對薄弱,行業發展中産能盲目擴張、佈局分散、産品單耗偏高等問題日益嚴重。特別是一些不法企業和個人,利用三聚氰胺氮含量高的特性,故意將該産品添加到乳製品及飼料中,損害了人民的身心健康,嚴重影響了行業的健康發展。因此,進一步加強三聚氰胺生産管理、規範三聚氰胺經營行為是各地工業主管部門、三聚氰胺生産企業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十分重要的任務。
二、進一步明確責任主體
生産企業是三聚氰胺生産經營管理的責任主體,是落實生産經營管理的第一責任人。要進一步提高社會責任和守法經營的意識,以監控産品流向和維護行業健康發展為核心,完善企業內部生産經營管理制度,落實管理責任,特別是要強化産品生産和出廠銷售等環節的管理,防止三聚氰胺流向乳品加工業和飼料加工業。
三、規範生産環節管理
新建、改建、擴建三聚氰胺生産裝置要向當地工業主管部門備案,裝置投産前要向當地工業主管部門通報。生産企業要誠實守信,依法生産經營,建立完善産品生産及出入庫臺賬。産品包裝要登記編號,加印“嚴禁用於食品和飼料加工”標識。禁止委託生産或貼牌生産等行為。
四、嚴格出廠銷售管理
三聚氰胺生産企業要嚴格出廠銷售管理,一要建立用戶登記制度,查驗購買企業有效資質,了解其購買三聚氰胺的用途,不得向食品企業、飼料企業銷售三聚氰胺産品。二要建立用戶承諾制度,要求購買企業承諾所購三聚氰胺不用於食品和飼料加工。三要建立出廠銷售臺帳,確保真實、完整和可追溯。四是要將三聚氰胺廢料視同三聚氰胺産品進行管理。
五、強化行業準入管理
為逐步解決行業發展面臨的突出問題,促進行業健康可持續發展,進一步提高行業準入門檻,加強行業準入管理。新建、改建、擴建三聚氰胺裝置,要統籌兼顧技術進步、節能減排和資源綜合利用等措施。新建裝置應依託現有合成氨、尿素、純鹼、碳銨等化工企業建設。新建裝置的噸産品能耗要控制在1200千克標煤以下、尿素消耗應不多於3200千克、廢水廢氣要達標排放。現有裝置要加大技術改造力度,力爭2014年底前達到上述各項指標。
六、加強行業自律
行業協會要組織制定行業自律公約,引導生産企業增強社會責任,承諾拒絕向食品和飼料加工業銷售三聚氰胺。積極分析研究三聚氰胺行業發展動態,定期發佈行業信息,組織交流管理經驗,研究提出促進行業健康可持續發展的政策建議。
七、完善監管和信息通報制度
各地工業主管部門要進一步加強對本地區三聚氰胺生産經營的管理,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建立本地區三聚氰胺生産經營監管制度和生産經營信息通報制度。生産企業要按照行業主管部門的要求,定期報送生産和出廠銷售信息,並接受相關核查。
各地工業主管部門請每年1月31日和7月31日前向工業和信息化部報送本地區三聚氰胺上年和上半年的生産經營管理情況。
工業和信息化部
二〇〇九年十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