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理順電價關係,促進節能減排,進一步推進電價改革,近日,國家發展改革委經商國家電監會、國家能源局,出臺了電價調整方案,自2009年11月20日起,將全國銷售電價每千瓦時平均提高2.8分錢。各地區、各行業電價調整標準有所差異。
這次電價調整的主要內容,一是對上網電價做了有升有降的調整。陜西等10個省(區、市)燃煤機組標桿上網電價適當提高;浙江等7個省(區、市)適當下調。二是統籌解決去年8月20日火電企業上網電價上調對電網企業的影響。三是提高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標準。四是適當疏導脫硫電價矛盾。
在調整電價同時,對銷售電價結構做了進一步優化和完善。加快了城鄉各類用電同價、工商業用電同價步伐,並按照公平負擔的原則,適當調整了電壓等級之間的差價。
此次電價調整暫不調整居民電價,國家發展改革委已要求各地研究對居民用電推行階梯式電價改革方案,將居民用電分檔定價,對基本電量,保持較低的電價水平,用電越多,電價越高,以促進節約用電。居民用電實行階梯式電價具體何時實施,如何實施,將由各地結合當地實際情況,充分論證後,提出可操作的方案,並嚴格履行聽證程序後實施。
國家發展改革委要求,各級價格主管部門要精心組織,週密安排,加強對電力企業的監管,確保各項電價調整措施及時貫徹落實到位。
據悉,由於煤炭價格上漲,去年8月20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將全國火電機組上網電價每千瓦時上調了2分錢,為維持市場物價穩定,並有利於克服金融危機對經濟的衝擊,電網銷售電價沒有調整,使得電網企業購電成本驟增,經營出現虧損,影響電網正常發展。此外,為促進節能減排,保護環境,燃煤機組普及脫硫設施,需支付的脫硫加價資金增加;風電、太陽能發電等可再生能源迅猛發展,需要提高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標準。此次電價調整方案的出臺,有利於理順電價關係,促進可再生能源發展和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的建設,同時,也為進一步深化電價改革創造了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