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創建“平安醫院”推動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工作會議在京召開。中央綜治委副主任、中央政法委副秘書長、中央綜治辦主任陳冀平,衛生部黨組書記、副部長張茅,司法部副部長郝赤勇,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副主席周延禮,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副局長黃雙全出席會議並講話。會議由衛生部副部長馬曉偉主持,是2007年全國“平安醫院”創建活動開展以來召開的第一次全國性會議。會議旨在總結創建“平安醫院”活動開展兩年多以來各地取得的成績,交流各地探索開展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和醫療責任保險的體會,歸納總結各地的成功經驗和好的做法,依託創建“平安醫院”這個平臺,加強醫療糾紛處理,和諧醫患關係。
張茅説,優化醫療執業環境問題,關係到醫療衛生事業的健康發展,也關係到醫患關係的和諧。在中央綜治辦和各有關部委的大力支持下,全國創建“平安醫院”活動於2007年4月正式啟動。全國創建“平安醫院”活動協調小組及其成員單位統一規劃、綜合推進,圍繞醫療機構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將“改善醫患關係、提供滿意服務”的理念貫穿創建“平安醫院”活動的始終,逐步完善醫療糾紛預防處理、貧困人群醫療救助、醫療質量安全監管的機制體制,依法打擊“醫鬧”等違法犯罪活動。活動開展兩年多來,取得了顯著的效果,對維護正常的醫療秩序和社會穩定,保障廣大人民群眾的生命健康起到了重要作用。創建“平安醫院”活動開展以來,一是出臺《關於開展創建“平安醫院”活動的意見》、《全國“平安醫院”創建工作考核辦法及考核標準(試行)》等創建活動的相關規範文件,二是建立協調小組辦公室工作會議制度,加強對各地創建活動的指導和推動,三是各地也在積極探索平安醫院創建工作的新內容。
張茅表示,現階段我國醫療衛生事業發展水平還不能適應保障人民群眾健康的需要,與人民群眾的要求還有差距,醫療糾紛時有發生,醫患關係較為緊張。醫療糾紛人民調解機制在妥善處置醫療糾紛方面發揮了突出作用。
據統計,目前全國已有16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的56個地市啟動了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和醫療責任保險工作。醫療糾紛人民調解組織受司法部門業務指導,獨立於衛生部門、醫療機構和保險公司,在醫患雙方自願平等的基礎上進行獨立調解,調解不收取任何費用。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工作的開展,建立了獨立於醫方和患方的第三方調解機制,為醫患雙方搭建了一個中立公正的溝通協商平臺。一些地方在不長的時間裏,取得了可喜的成效。寧波、江蘇、天津等地開展了以醫療責任保險為基礎的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工作,引入了醫療糾紛人民調解機制和醫療糾紛賠償風險分擔機制,70%以上的醫療糾紛通過人民調解得到了妥善處理,“醫鬧”等擾亂醫療秩序的現象得到了有效遏制,有力地維護了醫患雙方合法權益,得到了醫患雙方的認可。
張茅要求,全國衛生行業要積極支持、配合司法行政部門做好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工作。支持醫療糾紛人民調解組織機構的建設,建立健全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工作的保障機制。另一方面,衛生行業要與保監部門共同推動醫療責任保險。衛生行政部門要組織公立醫療機構統一參加醫療責任保險,鼓勵和支持其他各級各類醫療機構參加醫療責任保險;要積極與保監部門溝通,在保監部門的業務指導下,與相關的保險企業共同協商,根據本地具體情況,制定相關的管理辦法和保險條款。醫療機構要提高風險防範意識,積極參加醫療責任保險,加強醫療風險控制與醫療質量安全管理,並配合保險公司做好理賠工作。
張茅強調,從現在到2020年,是我國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關鍵時期。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加快醫療衛生事業發展,必須有一個和諧、穩定的內、外部環境。醫療衛生行業要從維護人民群眾根本利益的高度,深刻認識“平安醫院”創建活動的重要意義,以構建和諧醫患關係、優化醫療執業環境為目標,積極探索新形勢下醫療機構治安綜合治理模式,為醫務人員提供良好的執業環境,為人民群眾提供良好的就醫環境,為全面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提供有力保障。一是加強醫德醫風建設,二是強化醫務人員執業管理,三是嚴格執行醫療安全規章制度,四是增進醫患溝通,五是規範投訴管理,六是做好預約診療服務,七是建立醫療糾紛應急處置預案,八是建立醫療安全責任追究制度,九是做好宣傳工作,增進社會各界對醫學和醫療衛生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中央綜治辦、中宣部、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國家工商總局、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國家中醫藥管理局、總後衛生部、武警總部衛生部等部委相關部門的領導,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産建設兵團綜治辦、衛生廳局、司法廳局分管領導,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産建設兵團公安廳局治安部門主管負責同志,各保監局分管領導,衛生部相關司局,直屬單位,部分衛生行業學會、協會等相關負責人以及創建“平安醫院”活動部分地方代表,保險企業代表參加了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