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福建省環境保護廳下發文件,出臺十項具體措施支持福州(平潭)綜合實驗區建設。
福建省環境保護廳在下發的文件中稱,為了貫徹落實福建省委、省政府加快福州(平潭)綜合實驗區建設的精神,切實加強綜合實驗區的環境保護工作,促進綜合實驗區又好又快發展,決定從十個具體方面對平潭開放開發將涉及的環保工作予以支持。
十項具體措施主要包括:一是支持開展規劃編制,積極組織環保專家參與綜合實驗區發展戰略規劃和各項專題規劃的論證和評審,並將平潭島環境容量研究作為省課題子項目,納入國際科研項目庫。
二是支持開展規劃環評,積極支持綜合實驗區開展規劃環評,促進綜合實驗區相關規劃主動融入海峽西岸經濟區重點産業發展戰略環評。
三是支持生態體系建設,重點支持綜合實驗區開展《平潭島生態保護與建設規劃(2010—2030)》的編制工作;優先支持綜合實驗區開展生態示範系列創建活動,優先安排生態脆弱地區和受損地區的生態恢復與重建項目。
四是支持産業結構升級,積極支持綜合實驗區發展國際商貿、生態旅遊等産業,對“低碳經濟”、循環經濟等産業發展項目予以優先支持。
五是支持加強水源保護,將平潭島水源保護與水環境治理作為省重點扶持對象,加強對“36腳湖”和3個建制鎮集中式飲用水水庫的保護,加大對其污染治理項目的支持力度。
六是支持環保設施建設,支持綜合實驗區進行污水和垃圾深度處理,給予必要的技術支持和業務指導,協調有關部門在資金配套上給予特殊傾斜,安排專項資金補助在線監測系統建設。
七是支持環境監管能力建設,優先支持綜合實驗區按照國家標準化建設要求開展監測、監察能力建設,力爭將綜合實驗區環境監管能力建設納入環保部支持重點,爭取更多的優惠政策和具體扶持。
八是支持對臺環保交流合作,將綜合實驗區列為閩臺環保交流與合作的重點地區,優先安排交流、合作與試點、示範項目,重點推進閩臺環保學術交流、人員培訓、重大環保科技研究與環保産業的對接。
九是支持建立人才互動平臺,優先安排綜合實驗區環保幹部參加各類業務培訓,優先安排綜合實驗區環保幹部和技術人員到省環保廳及其下屬單位跟班鍛鍊學習,省環保廳不定期下派幹部和技術人員到實驗區挂職鍛鍊,蹲點開展業務指導和技術支持。
十是支持建立審批“綠色通道”,在規劃環評的基礎上,按照“提前介入、主動服務”的原則,為綜合實驗區建設項目開闢環保審批“綠色通道”,幫助綜合實驗區建立項目庫並積極向環保部推介。(丁瑞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