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1月27日召開的全國創建“平安醫院”、推動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工作會議上,衛生部黨組書記、副部長張茅要求,衛生系統以構建和諧醫患關係、優化醫療執業環境為目標,積極探索新形勢下醫療機構治安綜合治理模式,為醫務人員提供良好的執業環境,為人民群眾提供良好的就醫環境,為全面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提供有力保障。
張茅要求,衛生系統要積極支持、配合司法行政部門做好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工作,正確處理調解與保險、調解與鑒定、調解與訴訟的關係,形成多種救濟渠道協調、有序化解醫療糾紛的良好局面。同時還要與保監部門共同推動醫療責任保險,組織公立醫療機構統一參加醫療責任保險,鼓勵和支持其他各級各類醫療機構參加醫療責任保險。要將醫療責任保險工作納入“平安醫院”考評、醫療機構校驗、醫院等級評審和醫院評價中,保證醫療機構的參保率,並積極與保監部門溝通,制定相關的管理辦法和保險條款。醫療機構要提高風險防範意識,積極參加醫療責任保險,加強醫療風險控制與醫療質量安全管理,並配合保險公司做好理賠工作。
張茅要求,衛生系統要加強內部管理,保障醫療質量和醫療安全,營造和諧的醫患關係,從源頭防範醫療糾紛的發生。要重點做好九方面工作。一是加強醫德醫風建設;二是強化醫務人員執業管理;三是嚴格執行醫療安全規章制度,杜絕危及患者安全的重大醫療安全事件發生;四是增進醫患溝通,加強對患者的人文關懷;五是規範投訴管理,實行“首訴負責制”,努力將矛盾糾紛化解在萌芽狀態;六是做好預約診療服務,方便群眾就醫;七是建立醫療糾紛應急處置預案,對重大醫療糾紛要早發現、早處理,不留治安死角;八是建立醫療安全責任追究制度,對重大醫療安全事件的責任人要依法嚴肅處理;九是做好宣傳工作,增進社會各界對醫學和醫療衛生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