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1月30日開幕的亞太地區地理標誌國際研討會上,我國依法有效保護國外地理標誌註冊人合法權益的行為,受到來自國外知識産權界代表的高度讚賞。
蘇格蘭威士忌進入我國市場後,隨著在酒類市場佔有率逐年提高,出現了非法使用蘇格蘭威士忌標誌的侵權行為。蘇格蘭威士忌協會于2007年2月12日向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提出註冊蘇格蘭威士忌、SCOTCH WHISK地理標誌集體商標的申請。商標局于2008年5月28日對該商標予以註冊保護,各地工商機關依據《商標法》,及時制止了侵犯蘇格蘭威士忌地理標誌集體商標專用權的行為,有效保護了商標註冊人和使用人的合法權益。
據介紹,我國商標行政確權和保護實行的是“統一註冊、分級管理”的原則,即註冊統一在國家工商總局,從總局一直到地方分級管理。全國縣級以上工商機關積極履行行政保護職責,發揮“網絡健全、程序簡便、快捷高效、手段有力”的優勢,依據商標法律,查處了大量侵犯地理標誌專用權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