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農業部下發關於加強種子管理工作的意見,從強化種子市場監管、嚴格種子市場準入、規範區域試驗和品種審定、加強種子生産基地管理、完善種子市場調控、提高種子管理隊伍執法能力等六方面提出15項措施,重拳出擊加強種子産業整治。
15項措施包括:組織開展種子市場專項檢查;健全種子案件舉報制度;妥善處置生産安全事件;規範種子生産經營許可;清理種子生産經營許可證;嚴格區試審定標準和程序;加快不宜生産品種的退出;加強品種檢測能力建設;科學佈局種子生産優勢基地;加強種子生産和收購監管;建立信息調度制度;加強種子市場監測;完善種子儲備體系;積極推進種子機構參公管理;大力推進縣級農業綜合執法。
據介紹,《種子法》實施以來,各級農業部門通過完善配套法規規章,深化管理體制改革,加大科研和生産投入,有力推動了我國種業的發展,品種選育和推廣水平明顯提升,良種供應能力明顯提高,種子産業實力明顯增強,種子市場化步伐明顯加快,為促進糧食穩定發展、保障國家糧食安全做出了重要貢獻。但是,隨著種子産業的快速發展和種子管理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化,種子市場出現了一些新情況、新問題,種子管理面臨著新形勢、新要求。農業部在日前召開的全國種子管理會議上,決定把2010年定為種子執法年,此次15項措施就是為了配合種子執法年而提出的,力圖規範種子生産經營行為,維護公平競爭市場環境,促進我國種業健康快速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