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證2010年春季開學後農村中小學正常運轉,根據《關於深化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的通知》和《財政部 教育部關於調整完善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有關政策的通知》精神,近日,中央財政預撥了2010年春季學期各省(區、市)農村中小學公用經費轉移支付資金156.6億元。
將農村中小學公用經費納入公共財政保障範圍是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的一項重要內容。自2006年開始實施這項改革以來,農村中小學公用經費補助水平不斷提高。目前,農村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生均公用經費最低達到:中西部地區小學生均300元/年,初中生均500元/年;東部地區小學生均350元/年,初中生均550元/年。
財政部要求各地本著向規模較小學校、薄弱學校傾斜的原則,儘快分解下達補助資金預算,合理分配農村中小學公用經費,及時撥付資金,滿足學校正常運轉需要。同時,加強資金科學化、精細化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