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長呂祖善今天(11日)主持召開省政府第43次常務會議,專題研究舟山跨海大橋安全營運問題。
11月16日,舟山跨海大橋發生船隻擦碰事故。11月21日,本著對人民群眾生命和國家財産高度負責的精神,有關方面決定將大橋試通車日期適當推遲。連日來,省政府辦公廳會同舟山、寧波市政府及省級有關部門,按照“遠近結合、土洋結合、各司其職、綜合建設”的原則,以強化人防、技防、物防相結合的思路,突出重點,各方協同,提出了加強大橋安全營運工作方案。
方案要求,在海上安保體系建設方面,要切實加強大橋海上防撞及橋區海域安全,尤其要強化項目公司的安全生産責任,發揮專業海上執法隊伍的作用,深入推進平安海區建設,確保海域、船隻及大型海上結構物的安全,著重加強大橋自身防護能力和重點海域控制保障能力的建設。近期措施是,認真查找大橋海上安全防護工作存在的漏洞和不足,建立大橋安全保護工作機制和責任體系,劃定大橋海上安保控制區,強化海上警戒和執法監督,完善海上安保設施建設,及時做好破損橋墩的修復工作,健全應急機制,實現信息共享,加強宣傳教育,加大懲處力度,為大橋儘快安全順利通車、發揮經濟社會效益提供基本保障。遠期措施是,積極探索落實可行有效的技防物防綜合措施,有效控制海上事故對大橋安全營運的影響,形成大橋海上安全防護長效機制。在陸上交通安全體系建設方面,大橋已具備通車條件,相關整改措施已落實到位,待大橋試營運後,進一步解決提速運行問題。
會議決定,要進一步明確責任,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建立大橋安全保護工作機制和責任體系,相關部門各司其責,並由大橋管理局承擔安全管理的直接責任,舟山市政府承擔領導責任;切實抓好各項防護措施的落實,確保大橋當前及今後營運安全。
會議還聽取了省政府2009年立法工作和2010年立法計劃編制情況的彙報。
副省長、省政府秘書長參加會議。(記者 嵇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