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在黨中央、國務院的正確領導下,各地區、各部門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積極應對國際金融危機、特大自然災害和食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的不利影響,堅持保增長、擴內需與調結構、上水平相統一,質量工作取得積極進展,全國製造業質量競爭力進一步增強,有效地支撐和促進了國民經濟平穩健康發展。
一、全國製造業質量競爭力指數
根據對全國25萬多家製造業企業相關數據的測算,2008年全國製造業質量競爭力指數為81.18,比上年提高0.19。其中,産品質量等級品率、産品監督抽查合格率、研究與試驗發展經費比重、新産品銷售比重、平均産品銷售收入等5個統計指標的得分與2007年相比分別增加了0.46、4.59、1.30、1.36、1.70分,增長明顯。
二、製造業各行業質量競爭力指數
通過對製造業29個行業相關數據的測算,質量競爭力穩步增強的行業有:通信設備、計算機及其他電子設備製造業86.95,比上年提高0.95;橡膠製品業84.97,提高0.60;儀器儀錶及文化、辦公用機械製造業83.90,提高0.98;通用設備製造業83.53,提高0.10;交通運輸設備製造業83.48,提高0.03;化學原料及化學製品製造業82.19,提高0.26;醫藥製造業81.33,提高0.04;化學纖維製造業81.31,提高0.08。
三、各地區製造業質量競爭力指數
通過對全國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製造業相關數據的測算,廣東、江蘇、北京、上海、天津、浙江的製造業質量競爭力指數在85以上。質量競爭力指數在80以上的地區數量達到20個,比2007年增加了5個。新疆、寧夏、青海、甘肅、貴州、內蒙古和廣西等邊疆和少數民族省(區)的質量競爭力指數連續三年保持穩步增長,與發達省(市)的差距進一步縮小。從區域看,東、中、西部區域製造業質量競爭力指數分別為85.04、79.72、80.04,與2007年相比分別增加了0.22、0.73、1.04,東部區域繼續保持質量競爭力的領先地位,中部和西部區域質量競爭力明顯增強。
注:
1.質量競爭力指數是按照特定的數學方法生成的、用於反映我國製造業質量競爭力整體水平的經濟技術指標。按照原始數據統計範圍的不同,可以相應形成全國製造業質量競爭力指數、製造業分行業質量競爭力指數和分地區製造業質量競爭力指數。
2.質量競爭力指數由2個二級指標、6個三級指標和12個統計指標構成。
3.測算質量競爭力指數的原始數據來自國家統計局和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主要統計口徑是大中型工業企業。
4.本公報中的各項統計數據均未包括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和台灣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