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5日,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部際聯席會議在京召開第四次會議,審議國務院部門擬取消和下放行政審批事項。中央紀委副書記、監察部部長、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部際聯席會議召集人馬馼主持會議。她強調,要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屆四中全會和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準確把握新形勢新要求,充分認識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長期性、複雜性、艱巨性,進一步增強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推動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向縱深發展,促進政府部門全面履行職能、堅持依法行政、加強反腐倡廉建設。中央紀委常委、監察部副部長、部際聯席會議成員兼辦公室主任王偉通報了審核論證國務院部門行政審批事項的情況,並就擬取消和下放行政審批事項作了説明。聯席會議成員單位負責人出席會議。
會議認為,今年以來,聯席會議辦公室依據行政許可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各部門的職責,按照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原則,組織各地區各部門和管理相對人、有關專家對國務院部門行政審批事項進行了審核論證,與各有關部門作了充分溝通協商並達成了一致意見,提出的擬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審批事項,既積極又穩妥,同意進一步論證後報請國務院審定。
馬馼指出,黨中央、國務院對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十分重視,始終抓得很緊,強調要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加快推進政企分開、政資分開、政事分開、政府與市場仲介組織分開,進一步減少和規範行政審批,促進政府職能轉變。深入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弱化政府對微觀經濟的直接干預,特別是減少中小企業發展方面的審批事項,簡化財稅、信貸、保險領域的審批手續,有利於促進經濟發展方式轉變和經濟結構調整,有利於健全政府宏觀調控體系,有利於從源頭上防治腐敗。
馬馼強調,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一要抓好新一輪改革成果的落實,既要防止違反決定繼續審批、變相審批,又要強化間接管理、動態管理,防止監督“缺位”、管理“真空”;二要繼續減少行政審批,堅決取消可以通過市場機制或其他方式運作、加強事中和事後監管就能達到管理目的、多個部門或環節重復交叉審批等事項,努力實現“應減必減”;三要推動行政審批事項實施的規範運轉,加強審批流程管理,創新審批運行機制,健全審批實施制度,提高審批效率;四要加強對行政審批權力行使的監控,建立健全行政審批權力監督體系和電子監控機制,完善行政審批責任追究制度,防止利用行政審批權“設租”、“尋租”;五要把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與擴大內需促進經濟增長政策落實檢查和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等工作結合起來,加強對工程建設領域審批事項特別是規劃和項目審批的監督檢查,完善通過招標投標作出行政許可決定的制度,健全土地出讓、規劃審批體系。
馬馼要求,各有關部門要加強對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的領導,做到機構落實、責任明確、措施到位;加強協調配合,充分發揮各自的職能作用,對工作中遇到的問題,要一起分析研究、共同協商解決;加強調研指導,繼續圍繞建立科學合理的審批管理機制、規範高效的審批運行機制、嚴密完善的審批監督制約機制,積極開展理論研究,不斷探索行政機關履行管理職責的方法和手段;加強督促檢查,重點檢查執行審批事項處理決定是否嚴格、已取消和下放審批的事項後續監管工作是否到位、保留的審批事項實施是否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