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2日從青海省衛生廳了解到,青海省在實現鄉鎮衛生院機構、資産、業務、經費、人員歸口縣級衛生行政部門統一管理的基礎上,不斷提高和落實鄉鎮衛生院財政經費投入,截至目前,全省389所鄉鎮衛生院中377所落實了全額預算補助,佔鄉鎮衛生院總數的97%。
近年來,青海省把解決鄉鎮衛生院財政經費投入不足,逐步落實全額預算管理,納入省政府與州、地、市政府簽訂的年度衛生事業發展目標責任書進行考核。今年,海西、海北和海南州的部分縣(市),在全面實行鄉鎮衛生院人員經費全額預算管理的基礎上,縣級財政進一步落實人均2000-7000元不等工作經費補助,有的還解決了冬季取暖補助和流動衛生服務車運轉經費。
自2006年以來,青海省還將改善鄉、村衛生設施條件列入全省新農村、新牧區建設“八項實事”工程,落實農村衛生三項建設、國債資金等項目的地方配套資金,累計配套基礎設施設備建設資金1.94億元,改建、擴建和新建鄉鎮衛生院業務用房479所(次)、建設行政村衛生室3247個、配備各類醫療設備5900多臺(件)、配備流動衛生服務車201台。其中在鄉鎮衛生院設施建設上,省財政投入專項資金1410萬元,為青南和環湖地區161所鄉鎮衛生院配備流動衛生服務車,並配套了小型B超、心電圖機、顯微鏡、氧氣瓶、擔架、發電機等車載醫療設備。(記者 李欣 通訊員 何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