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擴大城鎮職工醫保參保範圍,擴大個人賬戶支付範圍。將在渝工作的外籍人員和港澳臺人員納入參保範圍。外籍人員和港澳臺人員在重慶或中國境內産生的醫療費用可按規定予報銷;在境外産生醫療費用,不在報銷範疇。重慶市城鎮職工醫療參保人員可用個人賬戶支付《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以外的“國藥準字號”藥品,“衛消進字號”、“衛消準字號”等消殺類産品,“食藥監械(進)字號”、“食藥監械(準)字號”、“食藥監械(許)字號”等醫療器械,《基本醫療保險醫療服務項目目錄》以外的醫療服務項目,購買、注射疾病預防接種的疫苗和健康體檢等。
二是降低個人身份參加城鎮職工醫保二檔繳費比例,降低女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年限。降低繳費比例:2010年度,以個人身份參加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市級統籌的二檔繳費費率繼續執行降低2個百分點(不含一次性躉交)的政策,即繳費費率降為9%。降低女職工繳費年限:將2010年1月1日後按法定條件、法定程序退休的女職工的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年限由原來的30年降低為25年。
三是提高城鎮職工醫療保險統籌基金住院支付比例。將城鎮職工醫療保險統籌基金住院支付比例提高為在職職工85%和退休人員95%。調整幅度最高達到15個百分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