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虧了政府的低保政策,要在以前,我們一家人就真沒法活了。”記者近日在蘭州市安寧區安寧西路街道長風社區採訪時,低保戶李學文訴説著對黨和政府的感激之情。
李學文的妻子精神殘疾多年,無法正常工作勞動,一家三口的生活全靠李學文每月掙的幾百元工資勉強維持。由於廠子不景氣,2003年李學文被分流下崗,每個月妻子要花去至少200多元的藥費,兒子還在上中學,這個家庭一下子陷入了困境。
2004年,政府將李學文一家納入了城市低保範圍。“一開始,我們每月領到幾十元低保金,後來漲到100多元。今年提高標準後,我們家每月可以領到299元的低保金。”與此同時,李學文的妻子被納入了大病救助範圍,這在一定程度上緩解李學文一家的生活困難。
從2005年至今,甘肅省連續5年把城鄉低保、農村五保供養工作列為省政府為民辦實事內容,各級政府不斷加大投入,各級民政部門認真履行職責,全力推進以城鄉低保為基礎的社會救助體系建設。在2009年省十一屆人大二次會議上,省長徐守盛鄭重承諾:把“提高城市、農村低保和五保戶供養標準,實現應保盡保”作為當年為民所辦的12件實事之一。目前,全省城鄉低保和五保供養提標擴面任務全面完成,實現了應保盡保。城市低保提標10%後,全省平均保障標準為月人均185元,標準最高的地區為253元,最低的地區為152元。農村低保標準提高到年人均純收入不低於728元。農村五保供養省級補助標準從每人每年600元提高到1000元後,五保供養標準各地均不低於年人均1600元,最高的為蘭州市安寧區,達到4800元。經過這次提標擴面,全省城市低保對象達到78.85萬人,農村低保對象達到260.9萬人,農村五保供養對象達到11.5萬人。
2009年,為認真落實實事任務,各地進一步加強了城鄉低保和五保供養規範化建設,特別在規範程序、分類施保、動態管理、民主評議、張榜公示、檔案管理等方面狠下工夫。嚴格按照城鄉低保《操作規程》要求,認真執行“戶主申請、村(居)民民主評議、村(居)委會初審、鄉鎮(街道)審核、縣(區、市)民政局審批、村鄉縣依次進行三榜公示”的工作程序,做到保障政策、保障對象、保障標準、救助金額“四公開”,特別注重嚴把家庭收入核算、民主評議和張榜公示三道關口,健全規範低保檔案管理,做到了一戶一檔,基本實現了公開、公平、公正。(記者 尤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