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首批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工作啟動大會1月7日在長春召開。會議就《吉林省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實施意見》作了重要説明,並對新農保試點啟動工作進行了部署。吉林省副省長金振吉出席會議並講話。
吉林省首批列入新農保試點的縣(市、區)包括:長春市朝陽區、吉林市磐石市、四平市鐵東區、遼源市東豐縣、通化市東昌區、白山市八道江區、白城市鎮賚縣、松原市寧江區和延邊州和龍市,新農保試點覆蓋面為全省10%的縣(市、區),以後逐步擴大試點,2020年之前基本實現對農村適齡居民的全覆蓋。
試點縣(市、區)年滿16周歲(不含在校學生)、未參加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的農村居民,在戶籍所在地自願參加新農保。繳費標準目前設定為每年100、200、300、400、500元5個檔次,各試點縣(市、區)可根據實際情況增設繳費檔次,多繳多得,省及試點縣(市、區)政府對參保人繳費給予補貼:繳費100元補貼30元,繳費200元補貼35元,繳費300元補貼40元,繳費400元補貼45元,繳費500元補貼50元。對農村重度殘疾人等繳費困難群體,試點縣(市、區)政府為其代繳部分或全部最低標準的養老保險費。養老金待遇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支付終身,基礎養老金計發標準為每人每月55元,政府對基礎養老金全額補貼;個人賬戶養老金月計發標準為:個人賬戶全部存儲額除以139。年滿60周歲、未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有農村戶籍的老年人,按月享受基礎養老金,但其符合參保條件的子女應當參保繳費。
金振吉在講話中指出,逐步使農村居民都能享有基本的社會養老保障,是一項重大惠農政策,使農民在“種地不交稅、上學不付費、看病不太貴”的基礎上,實現“養老不犯愁”。目前,吉林省60歲以上的農村人口有190多萬,佔農村全部人口的13%以上,要深刻認識實行新農保試點的重要意義,以高度的責任感和緊迫感認真紮實做好新農保試點工作,為全省逐步推行新農保奠定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