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民政部下發通知稱,2010年3月15日至4月15日,民政部將在全國殯葬系統開展以“優質服務、陽光殯葬”為主題的“優質服務月”活動,旨在通過規範、文明、誠信、優質服務,提升殯葬服務水平,增加社會認同感和滿意度。活動範圍是政府舉辦的殯葬館、火葬場、公墓等殯葬服務單位,民辦殯葬服務單位自願參加。活動內容包括:以完善規章制度為基礎,實現規範服務;以提高素質技能為抓手,實現文明服務;以清理殯葬價格為突破,實現誠信服務;以以人為本為目標,實現優質服務。
通知指出,各級民政部門和殯葬服務單位要切實加強領導,強化督促檢查,認真解決阻礙提高殯葬服務水平的焦點、難點問題,真正辦實事、辦好事,推動殯葬服務上水平,人民群眾得實惠。要重點治理違規經營、價格虛高和捆綁消費等侵害群眾合法權益的行為,對違法違紀案件要堅決曝光,嚴肅處理,絕不姑息遷就。
通知要求,各服務單位要認真找差距、找根源、找辦法,廣泛開展服務競賽,樹立服務標兵,掀起人人學先進、爭先進的熱潮。要積極開展行風評議和群眾滿意度調查,積極參與殯葬改革示範活動和行風建設示範單位創建活動,爭創文明單位和滿意窗口,確保活動不搞形式,不走過場,通過提高職業素質和專業技能,實現優質服務經常化、日常化。
民政部關於在全國殯葬系統開展“優質服務月”活動的通知
民函〔2010〕2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民政廳(局),各計劃單列市民政局,新疆生産建設兵團民政局:
為貫徹落實《民政部關於進一步深化殯葬改革促進殯葬事業科學發展的指導意見》(民發〔2009〕170號),切實加強和改進殯葬服務,提高服務質量和水平,更好地滿足群眾殯葬服務需求,保障清明節祭掃活動文明、安全、有序,樹立殯葬行業良好形象,民政部決定在全國殯葬系統開展“優質服務月”活動。現通知如下:
一、充分認識殯葬服務在推動殯葬改革中的重要作用
殯葬服務是面向治喪群眾的特殊服務,是推動殯葬改革的重要載體,是加強以保障和改善民生為重點的社會建設的重要內容,關係到廣大群眾對殯葬改革的認同與支持,關係到殯葬事業的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在全國殯葬系統開展優質服務活動,是適應殯葬改革新形勢、新任務,加強殯葬行風建設,提高公共服務水平,踐行“以民為本、為民解困、為民服務”民政工作核心理念的必然要求。各級民政部門和殯葬服務單位要統一思想,提高認識,深入開展“優質服務月”活動,進一步規範服務流程,改善服務質量,創新服務手段,優化服務環境,確保服務安全,提高服務水平。
二、活動主題、時間和範圍
(一)活動主題:“優質服務、陽光殯葬”。旨在通過規範、文明、誠信、優質服務,提升殯葬服務水平,增加社會認同感和滿意度。
(二)活動時間:2010年3月15日至4月15日。民政部將於3月15日在京舉行啟動儀式,各地可在同一時間舉行啟動儀式。
(三)活動範圍:政府舉辦的殯葬館、火葬場、公墓等殯葬服務單位。民辦殯葬服務單位自願參加。
三、活動內容
(一)以完善規章制度為基礎,實現規範服務。各服務單位要廣泛聽取社會意見建議,全面分析殯葬服務現狀,認真查找問題和不足,切實強化整改措施,不斷完善規章制度,狠抓落實,堅持以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要認真執行諮詢接待、接運消毒、悼念告別、遺體火化和骨灰寄存等操作規程,實行崗位責任制、責任追究制,確保接運、悼念、火化、骨灰零差錯。要全面落實殯葬服務項目、收費標準、服務內容、服務程序、服務承諾、服務監督“六公開”制度,實行“陽光服務”。要進一步優化服務流程,改善服務環境和佈局,增加便民設施,為規範服務創造條件。要提高安全意識,完善應急預案,強化安保措施,尤其要做好清明節期間群眾集中祭掃的疏導和消防工作。
(二)以提高素質技能為抓手,實現文明服務。要大力開展政策法規、禮儀知識和崗位技能教育培訓,強化為民、專業和廉潔意識,提高職業道德和技能水平,內塑素質,外樹形象,使文明服務成為每個殯葬職工的自覺行動。要牢固樹立“喪屬至上”的服務理念,實行掛牌服務,星級服務,標兵服務,注重語言親近,態度和藹,舉止端莊,儀錶整潔,做到接待服務細心,引導服務貼心,管理服務用心,解決問題耐心,對待批評虛心,杜絕殯葬服務中出現生、冷、硬、推等現象。要積極倡導殯葬改革,弘揚殯葬先進文化,引導群眾文明節儉治喪,革除喪葬陋俗,拒絕銷售封建迷信用品,勸阻封建迷信活動進場所。推廣使用環保技術和産品,減少污染,保護生態環境,促進綠色殯葬。
(三)以清理殯葬價格為突破,實現誠信服務。各服務單位要堅持行業自律和誠信服務,嚴格執行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帶頭降低市場調節價,發揮平抑物價的作用,保證同類殯葬用品價格不高於市場價,中低價位殯葬用品足量供應,千方百計降低收費價格,減輕群眾負擔。要認真開展殯葬服務和殯葬用品價格專項清理檢查,對收費項目不合理、服務內容不明確、服務用品價格虛高等問題進行集中清理整頓,堅決糾正損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要堅持基本服務與選擇性服務分開,並向社會公示,推廣“清單式”服務,所有選擇性服務必須實行自願選擇。除明顯低於各單項價格總和的“組合式”服務外,不以任何形式捆綁或強制提供選擇性服務,不以任何形式誤導或暗示選擇不必要的服務和用品,不以任何形式限制或拒絕使用自帶的非封建迷信殯葬用品。要主動公開並認真落實政府惠民殯葬政策,按規定辦理減免手續。公墓要採取有效措施,鼓勵節地葬法或不保留骨灰的安葬方式。
(四)以以人為本為目標,實現優質服務。各服務單位要不斷適應新形勢、新要求,進一步增強服務意識和窗口意識,努力開展服務創新,以創新促發展,形成優質高效的服務體系和運行機制。積極開展網上服務、上門服務、“一站式”服務和個性化服務等便民利民服務。要根據喪葬差異,提升服務理念,拓展服務項目,豐富服務內容,創新服務方式,注重服務效果,提高服務效率,更好地滿足群眾多層次、個性化喪葬需求。
四、活動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強化督促檢查。各級民政部門和殯葬服務單位要切實加強領導,把開展“優質服務月”活動,作為推動殯葬改革與發展的重要舉措,提到重要議事日程,精心組織,週密安排,做到工作有部署,落實有措施,活動有成效。要認真解決阻礙提高殯葬服務水平的焦點、難點問題,真正辦實事、辦好事,推動殯葬服務上水平,人民群眾得實惠。要切實強化督促檢查,對服務差、投訴多、誠信缺失的單位和個人,及時予以警告、勸誡,直至追究責任。要重點治理違規經營、價格虛高和捆綁消費等侵害群眾合法權益的行為,對違法違紀案件要堅決曝光,嚴肅處理,絕不姑息遷就。
(二)開展服務競賽,爭創滿意窗口。各服務單位要以開展“優質服務月”為契機,認真找差距、找根源、找辦法,廣泛開展服務競賽,樹立服務標兵,掀起人人學先進、爭先進的熱潮。要積極開展行風評議和群眾滿意度調查,積極參與殯葬改革示範活動和行風建設示範單位創建活動,爭創文明單位和滿意窗口,確保活動不搞形式,不走過場,通過提高職業素質和專業技能,實現優質服務經常化、日常化。
(三)做好輿論宣傳,擴大社會影響。要充分發揮新聞媒體的作用,宣傳開展“優質服務月”活動的意義、措施和效果,推廣好經驗好做法和愛崗敬業的感人事跡,形成濃厚的輿論氛圍,擴大活動的社會影響。要自覺接受社會輿論監督,積極回應各界關注,形成良性互動,提高社會公信力。積極宣傳殯葬改革,樹立移風易俗和節儉辦喪事的新風尚。
請各地及時報告有關情況,並於4月25日前將開展“優質服務月”的活動總結報部。
二○一○年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