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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2010年工作要點》公佈 包括32項工作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0年02月10日   來源:教育部網站

教育部2010年工作要點

    2010年教育工作總體要求是:全面貫徹黨的十七大和十七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堅持優先發展、改革創新、提高質量、促進公平,以學習貫徹《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和全國教育工作會議精神為主線,以夯實基礎、調整結構、優化佈局、提升內涵為重點,進一步提高教育現代化水平,進一步增強為現代化建設服務、為人民服務能力,推動教育事業在新的歷史起點上科學發展。

    一、推動教育事業優先發展、科學發展

    1.深入推進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善始善終搞好第三批學習實踐活動,紮實抓好第一批、第二批學習實踐活動鞏固擴大成果工作。認真總結學習實踐活動成功經驗,建立健全深入學習和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的體制機制、政策法規和規章制度。完善符合教育科學發展要求的政策導向、輿論導向和用人導向,切實改變單純以升學率、發展規模和發展速度衡量發展成效和工作成績的觀念和做法,推動教育以人為本、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2.啟動實施《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按照中央的部署和要求,抓緊研究制定規劃綱要和籌備召開全國教育工作會議,全面部署到2020年教育改革和發展。制定和發佈學前教育、義務教育、普通高中教育、職業教育、高等教育、繼續教育和民辦教育7個分領域規劃和9個省(區、市)分地區規劃,統籌推進各省(區、市)編制本地區中長期教育改革與發展規劃工作。制定規劃綱要任務分解分工方案,提出重點任務、重要政策和重大工程配套實施辦法。編發學習輔導材料,多形式、多渠道開展規劃綱要學習宣傳培訓活動。以薄弱環節和重點領域為重點,抓緊啟動重大教育項目和改革試點。建立規劃綱要實施監測與評估機制,加強對貫徹落實情況的督查。做好全國教育事業“十二五”規劃綱要編制工作。

    3.積極促進教育與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主動適應經濟發展方式轉變和經濟結構調整,優化教育結構、學科專業結構、人才培養結構和資源配置,推動各級各類教育協調發展,培養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的高素質人才。落實公共資源向革命老區、民族地區、邊疆地區和貧困地區傾斜政策,促進基本公共教育服務均等化。適應城鎮化進程,提高中小城市和小城鎮教育服務能力,促進農業轉移人口在城鎮就業和落戶。貫徹落實國家促進産業振興計劃和區域發展規劃,加大對中西部地區教育支持力度,鼓勵東部地區教育率先發展,推動區域教育改革和協調發展。

    4.推動形成全社會共同關心和支持教育的新格局。建立健全部部合作、部省(區、市)合作機制,加強溝通與協調,共同研究、部署和落實國家重大教育改革發展任務。拓寬聽取廣大師生、人民群眾和社會各界意見和建議的渠道,集思廣益、問計於民、形成合力。更加重視對教育熱點和難點問題的政策研究。加強教育輿情分析研判和網宣隊伍建設,切實抓好輿論引導和宣傳工作,營造教育改革發展良好環境。

    5.提高教育系統黨的建設科學化水平。大力推進教育系統學習型黨組織建設,用科學理論武裝黨員幹部、教育師生員工。積極參與馬克思主義理論研究和建設工程,做好哲學社會科學重點教材編寫、出版和使用工作,切實推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進教材、進課堂、進頭腦。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籌備召開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會議。認真貫徹《中國共産黨普通高等學校基層組織工作條例》,充分發揮高校黨委領導核心作用。認真落實堅持和完善高等學校黨委領導下校長負責制實施意見,進一步提高高校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思想政治素質和辦學治校能力。加強中等職業學校和中小學黨的建設,充分發揮黨組織政治核心作用。加強民辦學校黨的建設。完善直屬高校和直屬單位巡視制度。深入貫徹《關於加強高等學校反腐倡廉建設的意見》,完善符合教育系統特點和規律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

    二、全面提高教育質量,進一步促進教育公平

    6.著力推進素質教育。進一步提高學校德育的針對性和實效性,培養學生的社會責任感。貫徹落實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經驗交流會精神,加強和改進中小學思想品德課建設,強化公民意識教育。全面落實中等職業教育德育課程新方案。進一步加強和改進高校思想政治理論課。研究制定《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的若干意見》。深化教育教學改革,注重啟髮式教學和因材施教,培養學生的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建立健全基礎教育課程教材審議制度,發佈義務教育學科課程標準並修訂教材,編寫好思想品德、語文和歷史課程教材。擴大普通高中新課程實驗。研究制定義務教育學業質量基本標準和學校督導評估意見。深入做好基礎教育質量監測工作。減輕中小學學生過重課業負擔。深入貫徹中共中央國務院中發【2007】7號文件,大力開展陽光體育運動,保證學生每天鍛鍊一小時。加強心理健康教育和學生視力保護。編制第三個全國學校藝術教育十年規劃。全面推進普通話教學,提高師生使用和書寫規範漢字能力。加強中華優秀文化傳統教育,開展中華經典誦讀活動。研究制定國家語言文字“十二五”規劃和中長期規劃。

    7.大力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積極推動各地開展義務教育標準化建設。科學規劃、合理調整義務教育階段學校佈局,加快推進中西部地區初中校舍改造和全國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加大改造薄弱學校力度。完善保障適齡兒童、少年免試就近入學政策措施。採取綜合措施、增強政策合力,有效緩解義務教育“擇校”現象。鼓勵縣(區)域內率先實現均衡發展。制定監測指標體系和督導評估辦法。做好最後一批13個縣實現“兩基”目標的檢查驗收工作。

    8.大力發展職業教育。堅持以就業為目標,整合教育資源,改進教學方式,著力培養學生就業創業能力。加強先進製造業、現代農業和服務業技能型人才培養,推動專業與職業崗位、教材與崗位技術標準、繼續學習與專業引導的對接。支持辦好涉農專業和農村職業教育。積極開展農業生産技術和農民外出務工技能培訓。研究逐步實施農村新成長勞動力免費勞動預備制培訓辦法,對未升學的初、高中畢業生開展職業技能培訓。研究制定職業院校全面推行“雙證書”制度的政策措施。完善頂崗實習管理制度,加強實習實訓全過程管理。全面落實學生實習責任險政策。啟動中等職業教育改革創新行動計劃。修訂中等職業教育專業目錄。啟動中等職業教育改革發展示範學校建設計劃,制定引導地方各級政府、企業行業以及社會各方共同擔負基礎能力建設的政策措施。建立高校和大中型企業培訓教師體系,加強中職“雙師型”教師培養培訓。開展中等職業教育督導評估。繼續推進國家示範性高等職業教育院校建設計劃,引領和帶動全國高職院校強化內涵建設。開展高職院校人才培養質量評估。

    9.加快普及高中階段教育。按照統籌規劃、分類指導的原則,研究制定普及高中階段教育實施方案。重點發展中等職業教育,統籌普通高中與中等職業教育招生比例。發佈加強普通高中教育指導意見,以深化人才培養模式改革為重點,促進普通高中內涵發展。探索在普通高中建立學生發展指導制度。鼓勵舉辦特色高中、新型綜合高中,推動普通高中多樣化、特色化發展。

    10.提高高等教育質量。研究制定高等教育人才培養模式改革指導意見,進一步提高教育教學質量。修訂《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學位授予和人才培養學科目錄》及管理辦法,推動高校面向社會需要辦學。深入實施“高等學校本科教學質量與教學改革工程”,啟動卓越工程師培養計劃,開展免費為農村定向培養全科醫生試點。加強高校附屬醫院管理和建設。深入實施研究生教育創新計劃。深化研究生培養機制改革,加強專業學位研究生培養。實施基礎學科拔尖人才培養計劃。繼續實施“985工程”、“211工程”和“優勢學科創新平臺計劃”,啟動特色重點學科建設項目,加強高水平、有特色大學建設。完善質量監督和保障體系。統籌做好年度招生計劃安排和管理工作,擴大實施“支援中西部地區招生協作計劃”。啟動中西部地區高等教育振興計劃。深入推進對口支援西部地區高校。完善以質量和貢獻為導向的學術評價機制。啟動實施高校自主創新工程,加強基礎研究和應用研究,推進産學研用結合。實施新一輪高校哲學社會科學繁榮計劃,積極開展決策諮詢和文化傳播,提高社會服務能力。

    11.積極發展學前教育。大力發展農村學前教育,支持中西部地區鄉鎮幼兒園建設。修訂《幼兒園建園標準》。研究制定加快發展學前教育的政策措施。發佈《3-6歲兒童學習與發展指南》。修訂《幼兒園工作規程》,加強學前教育管理。

    12.加快發展繼續教育。適應群眾生活多樣化、個性化需要,支持和鼓勵各級各類學校開展繼續教育,發展和改進教育培訓。加強社區教育。辦好廣播電視大學。發展現代遠程教育。改革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招生考試和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製度。加強終身學習網絡和服務平臺建設。探索建立學習成果認證和“學分銀行”制度,搭建終身學習“立交橋”。

    13.關心和支持特殊教育。完善特殊教育體系。支持中西部地區新建和改建一批特殊教育學校。擴大隨班就讀和普通學校特教班規模。研究制定特殊教育學校建設標準和課程標準。加強特殊教育教師專業培訓。

    14.加快發展民族教育事業。支持相關民族地區雙語教育。制定《民族地區雙語教育工作指導綱要》。修訂全日制民族中小學漢語課程標準。進一步加強雙語教師培訓、教學研究和教材建設。啟動民族院校建設工程。編制內地學校培養少數民族人才五年規劃。深化內地民族班教學改革和招生改革。辦好內地西藏班、新疆高中班及西藏、新疆中職班。進一步加大對民族地區教育對口支援力度。

    15.加強教師隊伍建設。落實義務教育教師績效工資政策,抓好教師績效考核和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支持優秀人才長期從教、終身從教。完善有利於實施素質教育的教師考核、聘任和評價辦法,將師德表現放在首位。健全師範生免費教育政策,做好首屆畢業生到中小學任教準備工作。創新教師補充機制,擴大實施農村義務教育特設崗位計劃,吸引優秀人才到農村貧困地區從教。研究制定深化高師院校課程教學改革意見。繼續實施中小學教師國家級培訓計劃。全面推進中小學教師五年一週期的全員培訓,重點加強農村義務教育學校教師和校長培訓。研究建立教師資格註冊制度。開展教師資格考試試點。完善教師公開招聘制度,嚴把教師入口關。積極推動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加強編制管理。研究制定加強中小學校長隊伍建設意見。深入開展教育系統大規模培訓幹部工作。推動農村教師週轉房建設。研究和指導非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實施績效工資政策。貫徹落實《國家中長期人才發展規劃綱要》,研究制定教育人才發展規劃,深入實施人才強校戰略。實施新一輪“高等學校高層次創新人才計劃”。

    16.推進教育信息化和優質教育資源共享。研究制定構建覆蓋城鄉學校數字化教育服務體系的政策措施。為農村中小學班級配備多媒體遠程教學設備,加強教師信息技術培訓。全面部署基礎教育、職業教育和高等教育教育信息化建設。完善優質教育資源開放共享政策體系和體制機制。積極推進學校招生、學籍管理、學生資助、質量監控、畢業生就業等教育公共服務平臺建設應用。啟動運行全國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信息管理系統。繼續推進教育系統電子政務建設。

    17.解決好農民工子女就學問題。落實以全日制公辦學校為主、以輸入地為主保障農民工子女平等接受義務教育的政策,全面取消借讀費。研究農民工隨遷子女義務教育後參加升學考試辦法,推動逐步實現農民工子女入學與城鎮居民享有同等待遇。加強農村寄宿制學校建設,優先滿足留守兒童住宿需求,推動形成以政府為主、社會共同參與的農村留守兒童關愛和服務體系。

    18.完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提高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寄宿生活補助標準,推動和支持貧困地區改善農村學生營養狀況。加快推進中等職業教育免學費進程,將政策實施範圍擴大到城市低收入家庭子女。完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將普通高中納入國家助學體系。推動各地制定家庭經濟困難幼兒入園資助政策。大力推行高校學生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19.重視和做好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鞏固和完善促進高校畢業生到城鄉基層、中西部地區、中小企業就業和自主創業的長效機制。大力加強就業創業教育。切實抓好就業指導和服務。深入推進“特崗計劃”、“三支一扶”和“西部計劃”,做好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和應徵入伍工作。落實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就業和應徵入伍學費補償和助學貸款代償政策。完善科研助理制度,深入推進重大科研項目單位吸納高校畢業生。加強對就業困難和家庭經濟困難高校畢業生的就業援助。

    三、深化教育體制改革,擴大教育對外開放

    20.統籌推進教育體制改革及試點。圍繞教育優先發展的目標和要求,深入推進教育體制改革。成立國家教育綜合改革辦公室。研究推進教育體制改革創新及試點實施的方案,支持重點領域改革。完善教育綜合改革試驗區佈局。鼓勵和引導各地根據國家制定的發展規劃、方針政策和基本標準開展教育改革試點。探索和支持區域教育協作與聯動發展。

    21.改革義務教育體制。加強省級政府統籌責任,在財政撥款、學校建設和教師配置等方面向農村傾斜,建立健全城鄉義務教育一體化發展機制。完善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政策,進一步提高保障水平。加大農村義務教育投入力度,積極改善農村和貧困地區辦學條件。推動縣域內教師和校長定期交流。健全中小學管理制度,完善校長任職條件和任用辦法。

    22.改革職業教育體制。以政府統籌為主導,建立和完善企業、行業和社會各界積極參與、學校依法自主發展的多元化辦學模式。深化職業教育人才培養、專業設置、課程教材、教學方法和評價辦法改革。深入推進委託培養、定向培養與訂單式培養改革。支持城市與農村、東部與西部職業院校聯合招生、合作辦學。完善學校管理制度。研究制定中等職業學校建設標準。推進集團化辦學和職業教育園區建設。完善發展職業教育保障機制。

    23.改革高等教育體制。完善以省級政府管理為主的政策體系和體制機制。充分發揮政策指導和資源配置作用,優化學科專業、類型層次和區域佈局結構。研究制定高校分類指導意見和分類管理辦法。推進與行業企業和地方政府共建直屬高校和省部共建地方高校。依法進一步落實高校辦學自主權,推動建立中國特色現代大學制度。深化高校人事制度改革。指導直屬高校深化人事分配製度改革。繼續推進高校後勤社會化改革。加快推進高校制定章程、依法治校。探索教授治學、民主管理的有效途徑。探索建立高校理事會或董事會,擴大社會參與學校管理。

    24.改革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成立國家教育考試指導委員會。支持和擴大各地開展高考綜合改革實驗,鼓勵高水平大學和示範性高職院校進一步探索多元化人才選拔模式。完善初中和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和綜合素質評價辦法。深化高考內容和形式改革,重點考察學生的素質和能力。規範特殊類型招生和高考加分政策。深入實施招生陽光工程,加強信息公開和社會監督,加強考試環境綜合治理,確保考試安全和公平公正。

    25.深化辦學體制改革。鼓勵社會力量興辦教育。推動制定和落實支持民辦教育發展的政策措施。開展對民辦學校實行營利性和非營利性分類管理試點。探索符合民辦教育特點的財務、會計和資産管理制度,規範民辦學校的管理。深化公辦學校辦學體制改革,探索公辦學校多種辦學形式。加強獨立學院建設和管理。

    26.進一步加強教育國際交流與合作。積極引進海外優質教育資源,辦好示範性中外合作辦學機構和項目,開展評估試點。辦好第四屆中外大學校長論壇及中國與東盟教育部長圓桌會議、東亞高等教育合作論壇。實施“留學中國計劃”,擴大來華留學規模。研究制定和啟動實施接收美國10萬名學生來華留學方案。完善公派出國留學政策,提高公派出國留學效益。做好俄羅斯漢語年工作。加快漢語國際推廣,抓好漢語教師培訓和教材建設,辦好孔子學院。積極推進雙邊、多邊人文交流與教育合作。加強與聯合國教科文等國際組織和港澳臺地區的教育交流與合作。

    27.健全教育投入保障機制。優先發展教育,研究依法落實教育經費“三個增長”的政策措施,促進全國財政性教育經費佔GDP比例4%目標的實現。探索制定各級各類學校生均經費基本標準和生均撥款基本標準。支持農村義務教育歷史債務清理化解。擴大化解高校債務風險試點。探索化解普通高中債務。加強教育經費使用和資産的管理,強化經濟責任審計。研究制定設立高等教育撥款諮詢委員會方案。在高等學校積極推行總會計師制度。

    四、進一步轉變職能,樹立良好作風

    28.堅持科學調研、科學決策、科學執政。建立教育部黨組成員、司局主要負責同志和地方各級教育行政部門領導聯絡學校制度。成立教育諮詢委員會。建立健全重大決策、重大工程、重大改革諮詢、聽證制度及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機制。加強教育系統幹部培訓,提高決策水平和能力。精簡會議文件,改進會風文風。完善重大教育決策執行情況定期檢查和專項督查制度及紀律保障機制。健全教育督導制度,做好國家督學換屆工作。

    29.堅持依法行政、依法治教、依法治校。主動接受和配合各級人大及其常委會對教育的執法檢查。完成《職業教育法》和《殘疾人教育條例》修訂工作,配合做好《考試法》和《教育督導條例》的制定與審議。修訂《教師法》等法律法規。加強規範性文件合法性審核。減少和規範教育行政審批。加強教育行政復議制度建設。探索教育行政執法體制改革。建立教育糾紛解決機制。深入推動各地開展創建依法治教示範校活動。做好教育系統“五五”普法規劃檢查、驗收和總結工作。

    30.加強教育系統行風和學風建設。深化政務公開和校務公開,推進學校信息公開。全面推行教育收費公示制度。積極開展“規範教育收費示範縣(區)”創建活動。嚴格規範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研究制定規範教育收費指導意見。堅決治理義務教育階段擇校亂收費等突出問題,繼續配合做好治理中小學教輔散濫工作。廣泛開展學術道德和學風建設宣傳教育,完善加強學風建設長效機制。嚴肅查處學術不端行為。

    31.切實維護教育系統和諧穩定。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教育系統思想政治工作。大力加強高等學校和中小學民族團結教育。研究制定全國中小學民族團結教育工作的實施意見。做好招生、資助、食堂以及困難幫扶工作。加強人民群眾來信來訪工作,切實解決信訪突出問題。嚴格落實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普遍開展預案宣傳和演練。加大學校安全防範力度,著力抓好寄宿制學校安全管理和學校傳染病、食物中毒的防控,堅決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發生。認真抓好穩定工作前瞻性研判。健全重大安全和穩定事件報告制度,全面落實工作責任制。及時排查和化解矛盾與糾紛,妥善處理各種事端。進一步加強校園網絡管理。深入推進校園周邊環境綜合治理。建設平安、文明、綠色、和諧校園。

    32.切實加強教育部機關建設。大力加強機關黨的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制度建設和反腐倡廉建設,提高領導教育科學發展的能力。切實加強和改進機關幹部隊伍建設。深入開展“爭做人民滿意公務員”活動。做好離退休幹部工作,加強老齡工作。支持關心下一代工作。關心幹部職工成長,改善機關學習、工作和生活條件。深入推進學習型機關、創新型機關、服務型機關和廉潔型機關建設,努力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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