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國家電監會資質管理系統根據全年工作計劃開展了電力業務許可證頒發和變更工作,針對工作中的難點問題和矛盾,分類採取了有力的政策和措施,特別對1000千瓦至6000千瓦的存量小水電企業,採取了適當簡化申報材料的措施;對1000千瓦以下小水電企業,採取了企業申請豁免並備案登記的政策,從而提高了頒證效率,使全年頒發和變更工作任務圓滿完成。同時,2009年也成為歷年來許可證頒發數量最多的一年。也是許可管理工作邁開實質性步伐的一年。
據統計,2009年,全國共頒發發電企業許可證8928家,其中1000千瓦至6000千瓦企業審發了2799家,完成計劃136%;全年共豁免1000千瓦以下小水電企業4491家;頒發供電企業許可證96家。與此同時,以新建機組、新建輸供電設施為主要內容的許可證變更工作規範開展,全年共變更發電企業許可證505家、供電企業許可證1681家、輸電企業許可證16家。
截至2009年12月底,全國38家輸電企業許可證已全部頒發完畢;全國累計頒發發電企業許可證15094家,其中6000千瓦以上的3967家,符合條件的企業已基本普及持證;1000千瓦至6000千瓦的3900家,除少數省份外,全國絕大部分省份的發電企業也都實現普及持證。全國累計頒發供電企業許可證2929家,除少數供電營業區有爭議的企業外,全國供電企業基本實現了普及持證。
至此,電監會在全國頒證工作已呈現大規模普及態勢,發電、輸電和供電企業普及持證經營的局面基本形成,許可監管正在由普及持證邁向全面加強後續管理的新階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