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日益突發的水污染事件,陜西省水利廳日前制定出臺了《陜西省水利系統應對突發水污染事件應急預案》,並從3月1日起開始實施。
預案根據突發水污染事件的四個級別:特別重大(Ⅰ級)、重大(Ⅱ級)、較大(Ⅲ級)和一般水污染事件(Ⅳ級)四個級別,分別確定了相應應急響應措施。
預案規定,事件報告遵循“誰獲悉、誰報告”的原則進行。當發生一般及較大水污染事件時,獲悉者要在發現事件1小時內報告當地縣級或地市級水行政主管部門和有關供水單位,並將有關情況通報可能受到影響的下游地區水行政主管部門,以提前採取必要應對措施,儘快保護水源並及時啟動應急供水方案。除此,對重、特大水污染事件,接報部門還應在接報1小時內上報省水利廳,省水利廳應在接到報告1小時內報告水利部並通知相關流域管理機構。
應急響應啟動後,應及時通知有關地方政府和部門,必要時向省政府報告,並連續進行跟蹤和續報。省水文水資源勘測局、省地下水管理監測局、農業部漁業環境與水産品質量監督檢驗測試中心分別組織開展地表水、地下水水質及對漁業、水生野生動物影響的應急監測,並及時將有關情況和數據上報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在水污染事件應急處置中,有關部門必要時應採取築壩封堵、攔截、分流等應急工程措施,以及在水體中加入有效降解物質等,減緩污染程度及對下游的影響。(記者 劉國英 王永鋒 通訊員 秦延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