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8日從天津市司法局獲悉,《法律援助民心工程項目實施方案》出臺。按照該方案要求,法律援助綠色通道將於本月內在各區縣全面開通,對未成年人、老年人、殘疾人等有特殊困難的受援對象,推行電話申請、郵寄申請、網上申請、上門受理等服務方式,為群眾提供方便快捷的法律援助。
被列入本市今年二十項民心工程的法律援助工作,以全面提升本市法律援助服務質量和水平為目標,以方便群眾、服務群眾為重點,努力拓寬法律援助申請渠道,拓展和延伸法律援助站點建設,建成統一規範、功能完善的接待服務窗口。為方便當事人就近申請法律援助,5月份前,在各街鄉鎮司法所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受理點的基礎上,各區縣還將在律師事務所、公證處設立法律援助申請受理點3個以上。同時,各區縣依託居委會、村委會設立法律援助聯絡點,各級法院、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設立法律援助便民聯絡窗口,濱海新區建立農民工法律援助流動服務崗,涉農區縣建立巡迴法律援助接待站,在全市形成覆蓋城鄉的法律援助服務網絡。9月份前,在臨街、一層等方便人員來往地點建成20個法律援助便民接待場所,場所面積一般不少於40平方米,均建立完善的無障礙通道和相關服務設施,為殘疾人、老年人提供方便。
據悉,法律援助綠色通道開通後,對情況緊急的即將超過仲裁或訴訟時效的法律援助案件,實行先行受理制度,當日指派承辦律師,在案件第一次開庭後五個工作日內補齊法律援助相關手續即可。對農民工因追討工資、工傷事故賠償等事項申請法律援助的,不審查其經濟條件直接受理。對農民工集體維權案件,可採取現場辦公的方式,為農民工集中辦理手續。(記者 劉冬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