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黑龍江省財政廳下發通知,撥付糧食補貼資金92.9億元,其中糧食直補資金23億元、農資綜合補貼資金69.9億元。這標誌著2010年黑龍江省糧食補貼兌付工作已全面展開。
2010年,黑龍江省對農民糧食補貼繼續堅持“穩定政策、及時兌付”的基本原則。補貼原則、對象、範圍、標準和兌付方式等政策保持不變。對於各地建設徵地,以及退耕還林佔用耕地等所節余的補貼資金,省暫不收回,可由縣(市)調整用於解決當地應納入補貼範圍而實際未納入補貼範圍耕地補貼,不得用於擴大範圍和提高補貼標準。各地對農民(農工)糧食補貼的兌付工作從3月初開始,3月末前將糧食補貼資金全部發放到農民手中,以緩解農民備春耕生産資金緊張的矛盾。
今年糧食補貼工作由各級政府負總責,財政部門具體負責,重大事項通過部門聯席會議研究解決。同時,嚴格工作程序。糧食補貼資金兌付之前,各地要認真核實農戶(農工)的糧食補貼面積,準確計算補貼金額,並將每個農戶(農工)的糧食補貼面積、補貼標準和補貼金額等在自然屯張榜公佈。在此基礎上,由鄉財政所直接向農戶發放《糧食補貼通知書》,不得委託村集體代發。張榜公示與《糧食補貼通知書》發放之間的間隔時間不少於3天,《糧食補貼通知書》發放截止時間為3月25日前。
據悉,今年將加強土地流轉合同管理,對於各級政府、村集體以及其他單位當年發包的耕地,應簽訂合同並在合同中明確糧食補貼發放形式。對以前簽訂的合同中沒有明確糧食補貼歸屬的,要簽訂補充協議予以明確。對農民之間互相流轉的土地,要幫助農民規範土地流轉合同內容,明確糧食補貼的歸屬。對農民補貼政策實施以前流轉的耕地,繼續由縣(市)按照“不重、不漏、不引發矛盾”的原則確定補貼對象。對重新分配給返鄉農民和新出生人口屬於二輪承包性質的耕地,凡是在省補貼範圍的,必須將糧食補貼發放給農民;不在省補貼範圍的,村集體有能力的要給予補貼,沒有能力的,要向分得耕地農民解釋清楚。
今年糧食補貼繼續做到“一個到村、三個到戶、七個不準”,即補貼數額張榜公佈到村;政策宣傳到戶,《糧食補貼通知書》發放到戶,補貼資金兌付到戶;不準擅自修改《糧食補貼通知書》確定的補貼數額,不準以補貼抵扣任何款項,不準截留、擠佔和挪用補貼資金,除農場(林場)外,不準由其他部門或村屯集中代領和轉付補貼資金,不準無故拖延補貼兌付時間,不準以任何理由借機增加農民負擔,不準擅自收繳農民糧食補貼存摺(卡)。各級財政部門要加強對所屬縣(市、區)、鄉(鎮)糧食補貼推進的指導和監督檢查,杜絕違規違紀行為,確保政策執行不走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