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國家林業局在京召開2010年春季沙塵暴災害應急工作會議,確定了衡量沙塵暴災害應急處置工作的7項標準。
會議要求各地按照《國家林業局關於做好2010年春季重大沙塵暴災害應急處置工作的通知》,加強沙塵暴災害應急工作組織領導,克服畏難情緒、信息溝通不順暢、對社會宣傳不到位等問題,採取多種形式向社會宣傳沙塵暴基本知識和沙塵暴災害預防常識,利用高科技手段準確掌握沙塵暴發生發展狀況,認真執行信息日報、月報和年報等報告制度,保證信息及時準確。一旦發生重特大沙塵暴災害,要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及時發佈沙塵暴強度、影響範圍、危害和處置情況,維護社會穩定。
會議確定了衡量沙塵暴災害應急處置工作的7項標準,一是成立應急領導小組、建立專門機構和信息員隊伍;二是編制完善應急預案,制定詳細工作方案;三是公眾對災害預防知識的普及;四是準確掌握災害信息;五是迅捷報送和發佈災害信息;六是快速處置重特大災害;七是通過媒體及時宣傳防災救災情況。
會議要求,在沙塵暴多發期,遇到以下5種情況必須派員到現場處置:一是沙塵暴影響區域範圍大,危害程度深;二是沙塵暴造成人員傷亡事件;三是農作物、牲畜有重大損失;四是領導高度重視和社會廣泛關注的地方;五是敏感時段(如重大節假日和活動)發生沙塵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