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充實西南、西北等旱災地區糧食庫存,保證市場供應和價格穩定,2010年3月22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糧食局、財政部、鐵道部、農發行和中儲糧總公司聯合印發通知,下達2010年第二批國家臨時存儲糧食跨省移庫計劃142萬噸,全部安排調往雲南、貴州、廣西、重慶、四川、甘肅等旱災地區。其中,最低收購價小麥30萬噸,調出地區為河南;最低收購價秈稻穀54萬噸,調出地區為安徽、江西、湖北、湖南;國家臨時存儲玉米58萬噸,調出地區為內蒙古、吉林、黑龍江。這批國家臨時存儲糧食跨省移庫計劃的截止時間為2010年7月底,力爭在主汛期到來之前完成。
通知強調,做好國家臨時存儲糧食跨省移庫工作,是進一步加強糧食市場宏觀調控,確保旱災地區糧食供應的一項重要措施,各地各有關部門要進一步提高認識,加強領導,認真抓好各項工作的落實。有關落實情況和工作中遇到的問題,要及時報告國家有關部門(單位),以便協調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