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4月1日起,黑龍江省各級車輛管理所將按照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的新規定辦理業務。新規定放寬了申請駕駛證的身體條件,推出了一些便民服務措施,進一步完善了駕駛證管理制度,同時在保障殘疾人駕駛汽車出行等方面均做出改變。
據悉,公安部新修訂的《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將自4月1日起實行。新規定放寬了申請駕駛證身體條件,允許右下肢、雙下肢殘疾人申請駕駛證,允許有聽力障礙的人員申請駕駛證,同時規定右手拇指缺失、手指末節殘缺的人員可以申請駕駛小型汽車、小型自動擋汽車。新規定對殘疾人申請和使用駕駛證規定了具體的管理措施:右下肢或雙下肢殘疾人申請駕駛證的,應當經由省級衛生主管部門指定的專門醫療機構進行身體檢查,評估合格的可以申領駕駛證;持有殘疾人專用小型自動擋載客汽車駕駛證的,每三年以及駕駛證期滿換證時,應當進行一次身體條件檢查;駕駛殘疾人專用小型自動擋載客汽車,應當在車上設置殘疾人機動車專用標誌;保障殘疾駕駛人在停車泊位等方面的優先權。
此外,新規推出6項便民服務措施。一是取消摩托車駕駛證科目考試的間隔時間限制,群眾申請摩托車駕駛證,在完成道路交通法規學習和駕駛技能訓練後,可以在同一天進行科目一、科目二和科目三考試,大大減少了申請人的往返次數和等候時間。二是允許在暫住地申領摩托車駕駛證。三是規定駕駛證因逾期未換證或未提交體檢證明被登出不超過兩年的,駕駛人考試科目合格後,可以恢復駕駛資格。四是延長了駕駛人身體條件檢查的間隔期限,將大型客車、牽引車、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駕駛人的體檢週期,由每年一次調整為每兩年一次。五是允許延期辦理駕駛證業務。六是擴大允許代辦駕駛證業務範圍。將提交身體條件證明、登出駕駛證、延期辦理業務納入可委託辦理的範圍。
新規推出4項有針對性的管理措施:一是增加或調整嚴重交通違法行為記分分值。將飲酒後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倒車、逆行、掉頭,使用偽造、變造機動車牌證3種違法行為,由一次記6分調整為記12分;將違反禁令標誌、禁止標線指示違法行為,由一次記2分調整為記3分。同時,新增了遇前方機動車停車排隊或者緩慢行駛時借道超車或者佔用對面車道、穿插等候車輛,以隱瞞、欺騙手段補領駕駛證和機動車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上遇交通擁堵佔用應急車道行駛等3種違法行為記分。二是嚴格補領駕駛證規定。規定原駕駛證作廢後,不得繼續使用。違反規定繼續使用的,將處以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並收回原駕駛證。駕駛證被依法扣押、扣留或者暫扣期間,駕駛人不得申請補領。採用隱瞞、欺騙手段補領駕駛證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記6分,並收回補領的駕駛證。三是建立駕駛人身體條件自主申報制度。規定駕駛人身體條件不符合駕駛許可條件,或者具有器質性心臟病、癲癇病、精神病等妨礙安全駕駛疾病,或者吸食、注射毒品、長期服用依賴性精神藥品成癮尚未戒除的,應到車輛管理所申請登出駕駛證。身體條件發生變化,需要降低駕駛證準駕車型的,應及時辦理換證手續。四是健全駕駛證審驗規定。對具有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未處理完畢、身體條件不符合駕駛許可條件、在一個記分週期內記分達到12分未參加教育和考試的,不予換發駕駛證。(記者 米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