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部門收支預算總表
中央部門財政撥款支出預算表
關於水利部2010年部門預算的説明
一、水利部主要職能
水利部是主管水行政的國務院組成部門。主要職能是負責保障水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實施水資源的統一監督管理,負責水資源保護和節約用水,防治水旱災害,防治水土流失,組織實施具有控制性的跨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設與運行管理,指導農村水利工作等。
二、2010年收支預算情況
水利部2010年收入總預算899126.84萬元,其中財政撥款364582.99萬元,事業收入245377.20萬元,事業單位經營收入52282.94萬元,其他收入24557.26萬元,上年結轉209645.14萬元,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2681.31萬元。
水利部2010年支出總預算899126.84萬元,按支出功能劃分:一般公共服務795.52萬元,外交150.47萬元,教育2164.55萬元,科學技術131192.49萬元,文化體育與傳媒15427.06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66045.77萬元,醫療衛生293.84萬元,農林水事務643885.69萬元,住房保障支出39171.45萬元。
2010年水利部財政撥款支出預算364582.99萬元,其中農林水事務251853.18萬元,科學技術47281.27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34787.09萬元,住房保障支出25460萬元,文化體育與傳媒2296.30萬元,教育1936.80萬元,一般公共服務623.88萬元,外交144.47萬元。
三、主要支出內容
農林水事務支出。主要用於除直屬科研單位外的水利行政事業單位正常運轉的在職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開展水資源管理與保護、防汛抗旱、水土保持、水文測報、水質監測、水利執法監督等工作的支出。
科學技術支出。主要用於水利部直屬科研單位正常運轉的在職及離退休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重點實驗室及相關設施運行維護、科研單位房屋維修、科研設備購置、開展水利公益性科學研究和其他水利應用研究等支出。
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主要用於除直屬科研單位以外的水利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及其管理機構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主要用於水利行政事業單位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為職工繳納住房公積金等支出。
其他各類支出,主要用於水利部直屬新聞出版單位、學校、醫院、檔案館、博物館以及繳納國際組織會費等方面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