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4月7日獲悉,四川省環保廳近日下發《關於開展環境質量監測斷面、監測點位增設和調整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增設、調整省控環境質量監測斷面、點位,使之能夠真實反映當地環境質量狀況。《通知》要求,在確保現有國控監測斷面和點位不變的情況下,以現有的省控監測斷面和點位的設置為基礎,增設省控環境質量監測斷面和點位,對部分設置不合理的斷面和點位作必要的調整。
近年來國家和全省新建的空氣背景站、農村環境空氣質量監測站,要納入省控環境質量監測點位。地表水環境質量監測斷面方面,列入省重點小流域污染防治規劃的32條重點小流域和對當地有重大影響的小流域,將設置省控地表水監測斷面。包含市(州)交界和省(市)交界斷面的跨界河流監測斷面,將納入省控監測範圍。(記者 李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