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4月7日,泰國政府宣佈實施緊急狀態法,實施範圍包括曼谷、巴吞他尼府、北欖府、暖武裏府、佛統府和大城府。
外交部領事司和中國駐泰國大使館提醒中國公民和團組密切關注泰國局勢,近期暫緩赴泰;已在泰中國公民和團組注意出行安全,提高防範意識,遵守泰國法律法規,不要接近集會、遊行、示威場所,不要參與政治活動。遇緊急情況請及時報警並聯絡中國駐泰國使館(電話:0066-819840658,0066-818214771),外交部領事保護中心(010-65964086)也接受公眾諮詢。內地居民和港澳臺同胞如需協助,請與中國駐泰國使館或外交部領事保護中心聯絡求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