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9日下午,在收聽收看了全國2010年整治違法排污企業保障群眾健康環保專項行動電視電話會議後,江西省緊接著召開會議,部署整治違法排污企業環保專項行動。副省長孫剛出席會議並講話。
據了解,根據統一部署,江西省在整治違法排污企業環保專項行動中,將集中整治重金屬排放企業環境違法問題。重點檢查和監測企業廢水、廢氣排放,廢渣收集、貯存及處置情況和應急處置設施情況。建立定期的監督性監測制度,對重金屬污染企業排放口,每兩個月開展一次監督性監測,公佈不達標企業名單。
同時,將淘汰落後産能任務落實到地方政府,督促企業制訂方案,按期完成。對飲用水水源地一級、二級保護區內的重金屬排放企業,一律取締關閉;嚴格禁止向城鎮下水道排放重金屬超標的廢水,導致污水處理廠不能正常運行的,依法取消其排水許可,並予以處罰,造成城市排水設施損壞的,承擔賠償責任。
與此同時,將進一步加大對污染減排重點行業的監管力度。重點加強對城鎮污水處理廠和各類開發區、工業園區污水處理廠的日常監督檢查;加強電廠脫硫設施和鋼鐵企業燒結機脫硫設施的監管。
此外,還將對2009年環保專項行動集中整治中發現的問題開展“回頭看”,防止污染反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