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國家體育總局召開《關於進一步加強運動員文化教育和運動員保障工作的指導意見》新聞發佈會。國家體育總局局長劉鵬講話,闡述指導意見出臺的意義,介紹指導意見取得的重大政策突破和創新,以及總局貫徹指導意見的重要舉措,副局長楊樹安介紹指導意見出臺的背景和主要內容。財政部和國家體育總局相關司局負責同志出席發佈會。
日前,經國務院同意,國務院辦公廳轉發體育總局、教育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於進一步加強運動員文化教育和運動員保障工作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指導意見》主要包含六個方面的內容,共二十條。分別從加強競技體育後備人才培養階段的文化教育工作,打好運動員文化教育基礎;拓寬運動員培養輸送渠道,為運動員就學、就業創造條件;發揮國家隊運動員文化教育的示範作用,抓好運動隊的文化學習;完善並落實各項激勵和保障政策,切實維護運動員切身利益;構建和完善運動員職業轉換社會扶持體系,幫助運動員順利實現職業轉換;加強組織領導,確保工作實效等方面,進一步完善了相關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