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選派康復專家組指導青海玉樹縣地震傷員康復工作的通知
衛發明電〔2010〕34號
北京市、江蘇省、浙江省、安徽省、湖北省、湖南省、青海省、四川省、西藏自治區、陜西省、甘肅省衛生廳(局),殘聯:
青海玉樹縣地震發生後,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的部署,各級衛生行政部門、醫院和廣大醫務人員迅速組建醫療隊,支援災區開展傷員醫療救治和轉運工作。目前,重症傷員已被轉送至青海省、四川省、甘肅省、陜西省和西藏自治區的部分醫院進行救治,整體救治工作有序有力。為確保玉樹縣地震傷員得到早期、規範的康復醫療服務,提高傷員整體治療效果,衛生部和中國殘聯決定派出康復專家組赴青海省、西藏自治區、陜西省和甘肅省接收地震傷員的醫院開展康復指導工作。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專家組的主要工作任務:
(一)指導各接收省開展地震傷員早期康復工作,協助當地康復專家制定傷員康復治療計劃和工作方案。
(二)對疑難、複雜或重症傷員的康復治療進行會診,提高康復治療效果。
(三)培訓當地康復專業技術人員和相關醫務人員。
二、請北京市、江蘇省、浙江省、安徽省、湖北省、湖南省衛生廳(局)通知本轄區的康復專家(名單見附件)赴指定省指導工作,協調專家所在單位給予支持,確保專家順利完成任務。請四川省衛生廳商四川大學華西醫院和四川省人民醫院組成康復專家組,負責四川省接收傷員的康復治療,並將專家組名單於4月20日16時前報衛生部醫政司。
三、青海省、西藏自治區、陜西省和甘肅省衛生廳要指定專人負責專家組在本省(區)工作期間的組織協調和相關工作,充分發揮專家組的指導作用,提高地震傷員定點收治醫院的康復治療水平。
四、專家組的交通和食宿費用由衛生部和中國殘聯統一負擔。請專家組組長負責本組的組織聯絡和訂票工作,按照衛生部提供的訂票電話(工作時間010-68792127;24小時服務010-66075322)統一訂購機票(殘聯派出專家由殘聯負責訂票),將航班信息及時告知接收省聯絡人,並報衛生部醫政司。專家組最遲要于4月21日到達指定省並開展工作,時間不少於3天。專家組工作期間的食宿等費用暫由接收省統一墊付,由衛生部和中國殘聯據實結算。
各專家組要在工作結束後兩個工作日內將本組工作報告(包括各接收省地震傷員康復工作的開展情況、存在的問題和建議等)及時上報衛生部醫政司和中國殘聯康復部。
衛生部聯絡人:醫政司綜合處 懷 娟、張 睿
電 話:010-68792729、68792785
傳 真:010-68792513
中國殘聯聯絡人:康復部康復二處 孟 曉
電 話:010-66580305
傳 真:010-66580305
衛生部辦公廳
中國殘聯辦公廳
二○一○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