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國務院抗震救災總指揮部第七次全體會議精神,儘快做好災區商業網點恢復和搞活商品流通工作,4月19日商務部下發《關於鼓勵玉樹地震災區集貿市場恢復經營的意見》,要求災區各級商務主管部門充分發揮集貿市場投入低、形式活和見效快等優勢,幫助集貿市場在較短時間內恢復經營。
《意見》要求在幫助集貿市場維修在地震災害中受損設施的同時,應在災區群眾安置點、臨時帳篷區、學校、社區等人口集中的地方統一開闢專門的經營場所,開展集市貿易,可優先安排個體工商戶入市經營;要引導企業採取流動售貨車、售貨服務攤點和門店等多種方式靈活經營,協調有關部門,幫助集貿市場向災區群眾提供食品、蔬菜、飲用水、百貨、餐飲、理髮、維修、洗衣等商品和生活服務,滿足災區群眾日常生活需要。
《意見》指出應積極調動“萬村千鄉市場工程”和“雙百市場工程”承辦企業積極性,認真組織貨源,充分發揮企業配送優勢,為集貿市場配送急需商品。流動售貨車、帳篷商店和災區便民商店要在售貨的同時,承擔部分商品倉儲、批發、配送功能,及時將商品配送到集貿市場和從事攤點經營的個體工商戶。災區各級商務主管部門要加強與當地金融、財政、工商、稅務部門聯絡,積極爭取和認真落實集貿市場恢復經營的有關優惠政策,免收有關費用,簡化手續,縮短審查時間,及時獲得流動資金貸款。
《意見》強調,災區商務主管部門在鼓勵集貿市場儘快恢復經營的同時,要配合工商、物價等部門加強市場經營秩序的監管,創造良好的經營環境。堅決打擊囤積居奇、借機抬價、假冒偽劣等違法行為,維護災區市場秩序穩定,保障災區商品質量和食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