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4月22日召開新聞發佈會通報,為貫徹省委的指示,省高級人民法院充分發揮刑事審判職能作用,于備春耕之際,組織全省法院開展打擊涉農犯罪專項行動。全省法院近日對62件涉農犯罪案件的86名被告人進行公開宣判。
省高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一庭負責同志在新聞發佈會上表示,通過剖析涉農犯罪案件,可以看出當前涉農犯罪有如下幾個特點:一是犯罪活動直接指向重要農業生産資料和農用物資,嚴重危害農業生産和農民生活的正常進行。二是直接危害農村公共安全。三是盜伐林木,破壞生態資源環境的案件在一些地方仍然多發。四是盜竊、銷贓等串通作案、團夥作案增多。五是作案人員多為無業人員,犯罪活動在城鄉結合部尤為多發。六是犯罪起因多為貪圖利益、或因一時泄私憤,從民事糾紛而引發刑事犯罪。
省高級人民法院提示農村基層組織和廣大農民:一是對重要農業生産資料,如耕牛、電力設備等,要加強管護,加強防備,做到有人看守,聯防聯守,不給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機;二是大力加強基層組織建設,加強民事糾紛的化解工作,全面推進社會管理創新,對各種民事糾紛,要倡導和為貴的理念,相互協商、相互諒解,把矛盾消滅在萌芽狀態,促進農村和諧社會建設;三是要加強法律知識的宣傳教育,將普法活動深入到千家萬戶,增強群眾學法、守法、用法意識,依法辦事,維護農村社會治安秩序和正常的生活秩序;四是要大力提倡自主創業,引導無業人員把精力用到經濟發展上,把心思用到正地方,做到生産與生活兩促進,個人利益與他人權益兩相宜。(記者 趙聯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