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國家郵政局發佈了關於加強快遞企業代收貨款業務管理的通知。
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郵政管理局加強監督管理,促進規範發展——對代收貨款業務加強監督管理,按照“誰經營,誰負責”的原則,督促快遞企業強化內部管理,制定和完善操作流程和風險防控措施。快遞企業總部承擔所屬品牌經營者代收貨款業務的管理責任,確保代收貨款資金支付與結算安全,嚴禁挪用、拆借代收貨款資金以及無故拖延還款等情況的發生;加強檢查指導,防範經營風險——對代收貨款業務加強檢查,規範快遞市場經營秩序,提升快遞服務水平。指導和幫助快遞企業建立規範的管理制度、操作流程、資金返還以及突發事件應急機制,有效防範經營風險;加強信息掌控,確保應急處置——各省(區、市)郵政管理部門要建立代收貨款業務信息定期上報制度,實時掌控快遞企業辦理代收貨款業務的基本情況和發展動態,充分發揮郵政業12305申訴中心的作用,及時掌握代收貨款業務的“投訴、申訴、舉報”情況,密切關注代收貨款業務新動向;加強宣傳教育,引導誠信經營——加強對快遞企業的宣傳教育,引導快遞企業嚴格遵守國家相關的法律、法規,自覺形成守法經營、誠信經營、規範運作的經營思想和經營理念,積極服務於社會各界。要充分發揮政府職能作用,努力營造良好的市場發展環境;加強行業自律,建立溝通機制——積極發揮快遞協會協調和指導作用,加強行業自律,努力構建政府監管,行業自律,企業內控,社會監督的風險防範體系,促進代收貨款業務健康、穩定發展。組織快遞企業研究和探索代收貨款業務經營模式,交流管理經驗,引導快遞企業強化管理,運用技術手段,有效降低經營風險。
代收貨款業務是快遞企業適應社會需求,利用快遞網絡和資源,最大限度地為用戶提供便利的增值服務,對促進經濟社會發展起到積極的作用。